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线索,依法查处了运城市盐湖区沃兴加油站有限公司利用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
经查,该企业利用个人账户收款方式隐匿收入,通过虚假纳税申报进行偷税,共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合计123.8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2.85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稽查部门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与税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