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全区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兵团连队职工缴纳2022年11月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11月30日。
特此通告。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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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