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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奇谭》爆火却仅注册了单一商标?上美影IP宇宙的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中国奇谭》爆火却仅注册了单一商标?上美影IP宇宙的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华进知识产权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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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China IP Law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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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华商标杂志、澎湃新闻等

2023的开年巨作《中国奇谭》火了!

这部由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上美影)和B站联合出品的中式奇幻动画短片集,虽然播出至今只更新了3集,播放量已突破5000万,豆瓣评分更是高达9.5分,人民网评其为“中式想象力的一次集中展现”。

然而,据企查查APP显示,上美影目前仅申请注册了“小妖怪的夏天”商标,商标状态均为“注册申请中”,国际分类包括28类 健身器材、41类 教育娱乐、25类 服装鞋帽等。

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吗?

事实上,经营着一整个IP宇宙的上美影是中国历史悠久、片库量丰富、拥有知识产权最多的国有动画企业,创作了《大闹天宫》《小蝌蚪找妈妈》《黑猫警长》《葫芦兄弟》《大耳朵图图》等500多部伴随了几代中国人成长的经典作品。

这些年来,上美影对其上千个版权进行了注册和保护,也做了很多授权合作和联合营销,让IP形象更多地呈现在观众面前:与网易严选合作开发了的葫芦兄弟国风复古系列彩妆;与海澜之家合作了《大闹天宫》系列服饰;就在今年1月1日,有消息传出,梦之蓝创新跨界上美影,联合推出“梦之蓝X上美影2023联名纪念酒”产品……

可以看出,上美影很清楚其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之高。相对应的,为了保护其知识产权,上美影的维权道路也从未停止。“北大法宝”的检索结果显示,与上美影著作权侵权纠纷有关的法律文书多达1470篇,远高于其他电影制片企业。


 上美影的IP纠纷——“舒克和贝塔” 

1989年,上美影与郑渊洁合作,将郑渊洁的童话作品《舒克和贝塔历险记》改编制作成了13集动画片《舒克和贝塔》,成为了80后、90后的童年回忆。但合作双方很快就因著作权问题产生了分歧。这30年来,是是非非纠葛不断。

最近一次在2021年3月,郑渊洁在微博上发表一则公开声明,指责烟台优尼福瑞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优尼福瑞公司)未经其授权生产销售“舒克贝塔”联名款服装,属于严重侵权行为,同时将矛头指向此次IP授权的源头——上美影。

郑渊洁表示:“著作权法规定,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人使用改编作品行使其他权利时,需征得原著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上美影无权单方授权第三方使用‘舒克和贝塔’用于经营。”此外,郑渊洁还附上了上海美影厂历年未经《舒克贝塔》原著作者郑渊洁同意单方授权第三方使用舒克贝塔动画片形象、名称以及故事用于经营导致的版权纠纷案例。

而上美影的声明指出,《舒克和贝塔》动画影片系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原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根据郑渊洁同名童话小说改编摄制而成。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舒克和贝塔》动画影片系上美影摄制,因此《舒克和贝塔》动画影片著作权归属上美影;《舒克和贝塔》动画影片中舒克和贝塔动画形象系上美影原创,因此该动画形象著作权亦归属上美影。

目前各方说法无法统一,该维权案件还将继续进行下去。


 上美影的IP纠纷——“葫芦娃” 

家喻户晓的“葫芦娃”诞生于1986年开播的动画作品《葫芦兄弟》,该作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原创出品的13集系列剪纸动画片,上美影享有《葫芦兄弟》动画片及其中葫芦娃动漫角色美术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

2012年,动画《十万个冷笑话·福禄篇》上线,上美影认为其中出现的葫芦娃动漫形象侵害了上美影葫芦娃动漫形象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方辩称这六个“福禄娃”是偏动漫风格的少年形象,与葫芦娃相似之处仅为服饰部分,而头顶葫芦冠、腰围围裙、赤脚等设计来源于公有领域的元素。2020年9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有关《十万个冷笑话·福禄篇》动画片及同名手游的两案二审进行宣判,维持一审判决,支持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诉请。

此外,哈尔滨瑞海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第三人』)自2013年起,陆续在第43类餐饮服务类别上提交了多件“金刚葫芦娃”“葫芦娃一家人”等商标的注册申请。2018年4月,上美影以诉争商标“葫芦娃一家人”与其出品的动画片中的知名角色名称“葫芦娃”高度近似,第三人将其注册为商标损害了原告的在先知名角色名称权益为由,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局认为诉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与原告从事行业差异较大,诉争商标未损害原告对“葫芦娃”享有的在先角色名称权益,遂驳回了上海美影厂的申请。上海美影厂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所作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不正当地利用了原告基于对“葫芦娃”角色名称所应当享有的商业价值和交易机会,诉争商标的申请损害了原告对“葫芦娃”的角色名称权益,应予宣告无效。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上美影的IP纠纷——“黑猫警长”  

《黑猫警长》是中国最早的动画系列片之一,开播后受到少年儿童们的喜爱。

2018年6月,上美影申请注册第31671229号“黑猫警长”商标,指定使用在“戏剧制作、培训”等服务上。然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该商标与2011年方某在类似服务上注册的“黑猫警长”商标近似,决定驳回注册申请。此后原告申请复审被驳回,最后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方某注册的该商标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决定撤销,最终判决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针对的“黑猫警长”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目前该商标已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注册成功。

此外,《黑猫警长》还曾存在版权问题,并且是上海首例著作权纠纷案的主角。大众所熟知的由戴铁郎担任导演、编剧的那五集《黑猫警长》是根据诸志祥的同名作品创作的。据《新民晚报》报道,动画片《黑猫警长》每集都为诸志祥署了名,还支付了稿酬。但自动画片在电视台一炮打响后,美影厂和几家出版社合作,发行了《黑猫警长》的动画连环画,甚至还出版了连环画单行本,但这些都没有署名“原著人诸志祥”。文稿费及印数稿酬2.4万余元,尽数给了改编人戴铁郎。1987年6月下旬,诸志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他的版权及署名权。经过调解,由戴铁郎赔偿给诸志祥2880元,诸志祥当庭撤诉。

总的来说,随着近几年国漫崛起,不论是今年的《中国奇谭》,去年的《三体》还是早些年的《哪吒之魔童降世》、《西游记之大圣归来》都有着不俗的成绩。而动漫IP作品一旦进入市场、引起大众关注的热度,知识产权维权的紧迫性便不可忽视。目前我国动漫产业主要靠《著作权法》保护,辅之以《商标法》、《专利法》分别对注册商标的动漫角色和申请外观设计的动漫角色予以交叉保护。除了法律层面的保护,也需要社会公众群体提高保护意识,才能最终使国漫IP市场环境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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