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 Insight
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直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包括巴黎公约途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也包括从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中分离)。
PCT:国际申请(PCT申请)进入德国国家阶段(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检索审查
德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不会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除非有相应的明确请求并缴纳官费。无论是否有检索,德国专利商标局都不会对实质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等)进行审查。
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10年。
维持费
需要分三次缴纳维持费,以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分别为第4-6年、第7-8年、第9-10年,从(国际)申请日起计算。
缴纳维持费的期限截止日期为(国际)申请日所在月的月末。
翻译要求
需要在进入德国的30个月期限内(自最早优先权日起)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的德文翻译。
证书

总而言之,德国实用新型是一种成本相对较低、下证快的高价值专利。与发明专利相比授权难度更低,但同样具有保护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