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对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包括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物种证明。进出口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中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列入商品目录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进出口列入前款商品目录中的其他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行物种证明管理。
含有濒危物种成分的化妆品在进口时需要注意:除了要在产品进出口前完成产品备案注册,同时要根据根据《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办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物种证明。
而《CITES》管控的物种进出口必须事先获得进出口国双方的许可证,任何非法取得、占有、贸易和转运这类濒危物种的,缔约国有权利进行没收和处罚,并通报CTIES秘书处。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依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包括《允许进出口证明》和《物种证明》。
进出口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中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列入商品目录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进出口列入前款商品目中的其他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行《物种证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