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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税换贷”诚信纳税企业可以凭借纳税信用记录换取建设银行信用类融资贷款

“以税换贷”诚信纳税企业可以凭借纳税信用记录换取建设银行信用类融资贷款 乌鲁木齐税务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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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改进金融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

 

2016年,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与建设银行联合搭建平台,开展“银税互动”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解决融资瓶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银税互动”旨在为全民贯彻推广守信激励措施,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树立纳税信用价值导向,增强纳税人对纳税信用等级的重视程度,实现地税、银行、企业的三方共赢。


一、 什么是“以税换贷”?

“以税换贷”是指建设银行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依据企业经营行为与纳税行为之间的关系,银行对按时足额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二、纳税人以税换贷的基本条件?

1.企业近2年按时足额缴税,能够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从事纳税行为,无不良纳税记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3.企业主从事本行业3年(含)以上,具备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及持续经营能力;

4.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近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纳税总额达3万以上,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机关B级(含)以上的纳税人为银行优先支持的企业,银行暂不介入纳入才C、D类信用等级的纳税人;

5.单户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为免担保、免抵押、纯信用可循环使用信用类贷款。


三、纳税人如何参与以税换贷?

(一)办理“税易贷”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需提供)、法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契税发票)、企业相关资质(如有需提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公司章程。

信贷资料:

纳税企业在所辖税务机关开具纳税证明(近两年分开年度开)、企业及企业主公司及个人银行卡交易流水(近12个月)、企业上下游购销合同。


(二)建设银行联系方式(就近选择办理银行):

序

号

 支行

 名称

客户

经理

联系电话

1

扬子江路支行

罗俊驿

15199105668

2

扬子江路支行

薛涛

13999900331

3

明园支行

朱超

13899997858

4

米东区支行

杨会宁

13579268925

5

米东区支行

甘兴福

18799191149

6

红山路支行

陈洁

13999882036

7

高新区支行

饶卫光

13999212199

8

建设西路支行

党军

13899962170

9

温泉西路支行

张波

18999991102

10

铁道支行

韩晨枫

15276828582

11

南湖路支行

雒吉

13579226869

12

黄河路支行

李俊锋

13109977771

13

新华南路支行

尹诗源

18699178175

14

团结东路支行

朱晨阳

13699989514

15

人民路支行

贺宇

18690272096

16

中山路支行

王家欢

13999990426

17

友好北路支行

麦麦提

18999855035

18

开发区支行

蒙晓莉

15809910606

19

河南路支行

程志强

13579816577

20

钢铁支行

王钰强

13899904302

21

直属营业室

孙玉明

13629910637

22

红山路支行

龚福杰

13579235677

23

红山路支行

刘胜

15609947001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款额度视企业具体经营情况而定,信用类贷款额度最高200万。期限: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可到期一次性还款,也可随借随还。审贷时间: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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