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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学堂】请注意!发票税率开错了,怎么处理?

【税务学堂】请注意!发票税率开错了,怎么处理? 乌鲁木齐税务
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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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山区国税

因纳税人操作失误,导致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的发票税率(征收率)错误,数据已上传且已跨月,导致无法正确申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对开错的发票如何处理?

操作:

1.纳税人报告税务机关,按错开的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和税额进行申报;

2.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蓝字发票;

3.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待后期抵顶应纳税额。

具体参考: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来源:中税答疑专家组(陈志坚)供稿

主   编:董小姐

责任编辑: 马太

投稿邮箱: tsqgs@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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