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起,广东省内取得所得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减征标准是多少?怎么备案?一起来看看!
Part.1
政策介绍
01
减免对象
在广东省内取得所得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
02
政策内容
综合所得减征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综合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减征
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
不得重复享受
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及以上身份的,选择一种身份享受减征税收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减免限额
个人减免税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9万元。
其他规定
税收法律法规对上述所得另有减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本规定计算减征个人所得税。
03
实施时间
自2022年2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对个人取得的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综合所得及经营所得的减征参照执行。
04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文)
Part.2
备案指引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要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需进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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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一:线上办理
①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可享税收优惠信息模块,若当前无信息,点击“增加”;
②选择税收优惠情形,根据页面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相关证件等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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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二:“远程办”办理
①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点击底部菜单【我要办】-【远程办】;
②实名登陆后点击【自然人业务】—【优惠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备案】,阅读相关事项说明,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上传《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残疾人证、身份证原件或正反面扫描件等必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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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三:线下办理
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备案为全城通办业务。办理资料为:个人身份证原件、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相关材料、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TIPS:《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填好后需在登记表“纳税人盖公章处”签名并按指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