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财税资讯为什么总收不到?
微信推送规则变更,点击顶部蓝字“深圳擎天出口退税”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击右上角“…”,将“深圳擎天出口退税”设为星标⭐️。
2026年7月份征期到15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小编给大家整理了7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7月征期定了!不延期!15日截止!
(2)增值税申报表大变!2026新版官宣试点,本月首填!
(3)7月起,印花税申报有新变化!
(4)残保金申报陆续开启!7月起进入集中申报期!
(5)7月1日超龄用工新规实施!退休返聘须单独参保工伤!
(6)个税新规!“三流合一反向开票”预缴税率下调!
1
7月征期定了!不延期!15日截止!
税局明确:7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7月15日!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按季)、车船税(代收代缴)、资源税(水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按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城镇垃圾处理费(按季)、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月、按季)。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
车船税(自行申报);环境保护税(按次自行申报);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报);石油特别收益金(按月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按次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按年)。
以上为江苏地区的办税日历,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2026年月7月1日有效汇率是7月1日(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2
增值税申报表大变!
2026新版官宣试点,本月首填!
一、政策背景
2026年6月起,河北、上海、江苏、湖北、陕西五省市率先启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点工作。税款所属期2026年6月起——对应7月征期为试点纳税人首次填报。
二、新版申报表四大核心变化
1、统一一套表单
不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表单,主表、附列资料(一)(二)及减免税明细表全部统一。
增值税法统一了税制框架,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不再是两类纳税人的“身份标签”,而是同一套税制下的“计税方法选择”。
新表体系共7大类11张表单,主表仅用20个栏次,替代了原一般纳税人主表(41栏)和小规模纳税人主表(25栏)。
2、是新增《业务信息表》作为“总开关”
填报顺序变了——先填信息表,再填申报表。业务信息表通过101至107七组标签,从办理事项、申报类型、纳税人资格、业务类型等维度对纳税人进行“画像”,系统据此动态生成适配的申报界面,无关内容自动隐藏。“先填后裁”让定制化申报成为可能。
3、主表新设“线上交易销售额”栏次
将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销售额单独列示,与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形成数据比对闭环。
4、栏次有增有删、编号全面换新
旧表中与增值税法新规不再衔接的冗余栏次被清理;附列资料(一)按六项计税方法分别填报;附列资料(二)增设了免税黄金普票抵扣、长期资产进项转出等栏次。
三、试点纳税人填报需要注意
7月是首个新版申报表填报期,务必按顺序操作——先填业务信息表(这是新表的“开关”),再结转上期期末余额至新表对应栏次(留抵税额、扣除项目余额、加计抵减额等期初数据须从原申报表准确结转,避免口径错位),最后核对线上交易销售额是否单独填报,电商企业尤其注意。
四、非试点企业提示
非试点企业继续使用旧版申报表。但新版申报表是适配新增值税法的配套表单,全国推广只是时间问题,建议非试点企业提前了解新表逻辑。
3
7月起,印花税申报有新变化!
7月1日,为六税两费优惠年度切换节点,以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结果判定当年减半优惠资格。
印花税是所有企业每季度必报的项目,尤其需要关注身份变化带来的申报影响。
一、什么是“六税两费”减免?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享受减半征收。
其中印花税覆盖面最广、涉及企业最多,一旦失去优惠资格,影响立竿见影。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只要任意一项超标,就不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三、关于资格切换时间节点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
• 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 一般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小编划重点:
申报二季度印花税前,先核对2025汇算结果,不符合小微切勿再填报减半,避免少缴税款产生滞纳金。
4
残保金申报陆续开启!
7月起进入集中申报期!
自2026年7月1日起,2025年度残保金计入集中申报期,各地申报时间略有不同,请及时关注当地电子税务局待办事项。
一、扣缴义务人
二、现行三大优惠(延续至2027年底)
• 在职职工≤30人的企业,全额免征残保金;
• 安置残疾人比例>1%(含),但未达到当地规定比例:按应缴额50%缴纳;
• 安置比例<1%:按应缴额90%缴纳;达到法定安置比例以上无需缴费;
• 计费上限:职工年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2倍,按2倍封顶计征。
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安置比例 - 上年安置残疾人数)× 上年职工年均工资
三、申报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务必核对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残联认定残疾人数。
四、特别提醒(必看!)
•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3.1-10.31内需完成残联就业审核,未审核视为未安置,全额征收残保金;
• 对计费数据有异议,10月31日前向残联申请复核;
• 逾期申报仅可线下大厅办理,且全额计征残保金。
【速记】7月开始申报2025年度残保金;有残疾人用工先做残联审核,30人以下企业免征。
5
7月1日超龄用工新规实施!
退休返聘须单独参保工伤!
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超龄用工不再是监管盲区。
一、新规核心变革
打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二元判定,只要超龄人员受企业管理、有偿劳动,无论是否领取养老金,均受新规约束,禁止口头用工。
二、四大法定硬性权益
1、劳动报酬权:
超龄员工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以退休返聘、临时用工为由克扣、拖欠工资,需明确薪资结算周期,保证报酬按时足额发放。
2、休息休假权:
原则上不安排超龄人员夜班、高强度延时加班;确有加班需求的,必须按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加班费,不得强制无偿加班。
3、劳动安全权:
结合劳动者年龄、身体条件匹配工作内容,禁止安排高空、高温、重体力、有毒有害等不适宜岗位;落实岗前安全培训,配齐劳动防护用品,规避职业伤害风险。
4、工伤保障权(本次核心变化):
用人单位须为全部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全部保费由企业承担。若未参保发生工伤,由企业全额自行承担,员工自愿放弃参保的协议无效。
三、财税合规要点
1、个税申报口径无变化
同时满足4项条件(1年以上用工协议、日常考勤、缺勤发底薪、同等员工福利),按工资薪金申报;短期临时用工按劳务报酬计税。
2、企业所得税扣除规范
工资薪金全额扣除,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限额扣除;用工协议+工资表即可作为扣除凭证;工伤、协商代缴养老医保单位部分可税前扣除。。
3、跨部门风险提示
人社、税务、医保等五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未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未按规定参保工伤保险等不合规记录,容易引发工资薪金纳税调增、稽查预警。
划重点:
尽快全面梳理企业所有退休返聘、超龄务工人员,7月1日前完成书面用工协议补签、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留存用工、薪资、社保全套资料备查,规避用工纠纷与涉税双重风险。
6
个税新规!
“三流合一反向开票”预缴税率下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自有报废物资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出售给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率大幅下调——年销售额60万元以内部分,预缴率由0.5%降至0.25%!
一、什么是“三流合一反向开票”?
简单说,就是将税务规则嵌入线上支付平台。资源回收企业在支付平台向自然人出售者付款时,系统自动完成税款计算、扣缴入库并预填开票信息,做到支付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实现“支付即开票、开票即缴税、缴税即入库”。
二、对谁有影响?
三、特别提醒(必看!)
提醒一:汇算清缴别忘!
出售者在反向开票的次年3月31日前,仍需自行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提醒二:两种方式不叠加享受!
如果出售者同时使用“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和“其他方式反向开票”两种方式,两类销售额分开计算,互不共享优惠额度。
非“三流合一”渠道产生的销售额,一律按0.5%预缴,不能占用60万元的优惠额度。
划重点:本次降率仅针对“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渠道,且仅60万元以内部分享受减半。资源回收企业若涉及向自然人收购报废产品,建议尽快对接支付平台开通功能,让政策红利尽早落地!
来源:网络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