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8年12月11日,鲤城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苏某将名下房产以120万元转卖给他人后,将其中的37万余元挪作他用,未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最终,我院依法判决苏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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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法院导读
2018年12月11日,鲤城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苏某将名下房产以120万元转卖给他人后,将其中的37万余元挪作他用,未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最终,我院依法判决苏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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