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陈某来到鲤城法院,向立案庭干警赠送一面书有“亲民司法 廉政高效”的锦旗,感谢鲤城法院高效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此前,陈某焦急地来到鲤城法院立案窗口,咨询诉前财产保全事宜。原来,陈某曾向涂某出借27万元,借款到期后,涂某以没钱偿还为由迟迟未还款,作出的卖房还款承诺也一直未兑现。几次催讨后,涂某反而失联了并拒接陈某电话。
随后,陈某通过他人途经得知,涂某已将其唯一的房产出售,并将于6月办理过户手续,但陈某仍无法联系到涂某。万般无奈的陈某只能向法院求助,请求保全上述房产。
由于时间紧迫,为避免因房屋过户导致陈某债权难以实现,立案庭在引导陈某补全立案材料的同时,及时与我院执行局沟通协调。次日上午,陈某将保全材料补齐后,立案庭随即完成案件立案、文书制作、移送等工作,执行局当日下午完成对涂某房屋的保全工作。从立案到保全,整个过程不到8小时。
在获悉自己的房屋被鲤城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涂某立即主动联系了陈某。6月8日,涂某已向陈某先行偿还了部分款项,并保证于6月底还清剩余款项。至此,陈某的债权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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