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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知侬知识产权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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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各相关企业:

  根据《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修订)》(惠仲委办〔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一)奖励资金

  支持对象:在仲恺高新区内登记注册且正常生产经营工业法人单位、诚信守法、依法纳税的首次“新升规”企业,包括2021年投产即升规企业(全区18家)、2021年“小升规”的工业大个体(全区6家)及2021年“小升规”服务业(全区60家、见附件4)。           

  (二)工作经费

  支持对象:园区、镇(街道)。

  二、奖补标准

  1.2021年投产即升规企业每家奖励6万元;

  2.2021年“小升规”的工业大个体每家奖励6万元;

  3.2021年“小升规”的服务业每家奖励3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

  1.仲恺高新区“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表(企业);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要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民营企业服务组。

  (二)工作经费

  1.仲恺高新区“小升规”工作经费补助申报表(单位);

  2.2021年辖区“小升规”企业明细表;

  以上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民营企业服务组。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二)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支持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园区、各镇(街道)经济主管部门按政策要求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醒有信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二)非首次入库企业不得申报。

    

 附件:

惠仲经统通〔2023〕10号--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联系人 :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邢海丰;电话:3278789)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3年5月31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浏览原文章,原文来源于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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