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高管在QQ上叫你汇款,
你汇不汇?
公司出纳阿欣(化名)选择了汇款。
谁曾想,
这竟然是诈骗分子下的指令,
结果造成了公司损失11.53万元。
公司要求出纳赔款,
这钱到底该不该赔呢?
鲤法君为您细细道来。
高管QQ被盗 出纳三次被骗11.53万元
去年3月17日,阿欣应聘成为鲤城某文化传媒公司的财务人员。去年3月31日,正在上班的阿欣接到管理人员阿航发来的QQ信息,要求查一下公司账户的存款。
阿欣说,支付时候她本来想与公司的老板沟通,但是因对方在开会,只好按照阿航的意思付款。随后阿航又两次要求阿欣向另外一个账户付款,前后共计11.53万元。
事后,才发现,阿航的QQ被盗了,诈骗分子用阿航的QQ向身为出纳的阿欣发出汇款指令,阿欣不曾怀疑。公司于是向鲤城警方报案,但迄今为止,该案尚未侦破。
这家公司规模不大,10多万元的款项,对公司而言,损失也不小。公司责怪阿欣没有按照公司汇款的程序,就匆忙汇款,且没遵照公司流程,所以才给了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因此公司要求阿欣赔偿这笔钱。

阿欣也是一肚子委屈,她说,她也没想到诈骗分子窃取了阿航的QQ,且自己的QQ也是公司给的,QQ备注她是公司的出纳,诈骗分子才这么精准找到她,要求她汇款。总之,阿欣觉得,这事怪不到她头上,要她赔偿实在没理由。
公司起诉员工 要求赔偿全额损失
几次协商赔偿,都没有结果。公司于是作为申请人,向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阿欣因自己的过失行为赔偿11.53万元的损失。 经仲裁,阿欣得赔偿公司5765元。公司认为裁决得太少了,不服该结果。
今年4月份,公司作为原告,将阿欣起诉到鲤城区人民法院,向她索赔11.53万元。公司说,阿欣未经经办人、部门主管、总经办、总经理签名,就向他人汇款,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财务制度,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造成了公司的重大损失,她理应赔偿。公司认为,当时阿欣只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就不会被诈骗。
对此,阿欣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该案尚未侦破,理应等案件侦破了,公司找诈骗分子赔偿,怪不到她头上。此外,公司此前有些款项也是先汇出再补程序走流程的,因此她按照公司负责人的指示汇款,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对公司负责人QQ被盗是一点都不知情的。”
案件尚未侦破,公司要求阿欣赔偿这笔巨款,这对于刚入职10多天,月薪才一两千元的她来说,无异于一笔天文数字。

法院主持调解 员工赔偿两万元
日前,在经办法官的调解下,公司和阿欣达成调解,阿欣赔偿公司2万元。公司也表示,若今后能追赃,将会把钱退给阿欣。
阿欣最终赔偿了公司2万元,她也与公司结束了劳动关系。公司表示,假设日后案件侦破了,并从诈骗分子处追赃到11.53万元,公司会将2万元退还给阿欣。 据悉,阿欣于去年3月17日入职该公司,3月23日与公司前任出纳办理交接手续,没想到几天后就遭到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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