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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这几天开车的小伙伴
都注意到这条新闻:
开车时玩手机,容易分神。
但影响行驶安全的因素,
除了这一点,
还有一点更容易被我们忽视,
那就是——疲劳驾驶!
许多人高估了自己的精神状态,
一连开车6小时不带休息的,
殊不知危险正在逼近自己。
最近,鲤城法院就审理了一起
因疲劳驾驶引发的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疲劳驾驶引发车祸
致妻子成三级伤残
2016年6月,原告温某乘坐由其丈夫李某驾驶的小轿车疾驰在由三明往泉州方向的高速公路上。而在此前,李某刚刚参加完江西老家长辈的丧事,因急事又从江西赶回泉州。
由于处理丧事累积多日的疲惫,再加上长途驱车的疲劳,李某在驾驶过程中,竟打起了瞌睡,导致车辆方向失控,追尾停靠在紧急车道上的一辆小轿车,当场造成温某严重受伤。
后经泉州高速支队二大队认定,李某疲劳驾驶的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系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停靠在应急车道的小轿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后,温某经医院诊断为椎体压缩性骨折伴双下肢不全瘫、双侧横突骨折、双肺挫伤等多处伤病。经过100多天的治疗,温某终于出院,但其受伤情况最终被鉴定机构认定为三级伤残。
伤者起诉次要责任车主获赔
但有一点更值得所有人关注
温某据此向鲤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靠在应急车道的小轿车车主许某及对该车辆承保的某保险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多次的调解、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温某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元。案件调解后,温某及其丈夫李某终于卸下了压在心里的石头。
但比起拿到赔偿款的欣慰,李某更该反思,也是我们所有人应该注意的——因为李某的疲劳驾驶,严重危害了交通安全,最终导致了自己妻子温某构成三级伤残,后半辈子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并可能需要别人护理的惨重代价,且仅能主张次要责任赔偿。
敲黑板
疲劳驾驶时,
车主容易出现判断能力下降、
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等情况,
甚至出现短时间睡眠,
失去对车辆的控制。
此时再驾驶车辆,
极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疲劳驾驶,害人又害己。
法律条文:除疲劳驾驶
这些危险行为也不能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 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手握方向盘,
时刻顾安全。
看了这篇文章,
希望开车的你我都能做到:
交通法规记心间,
安全行车每一天。
• END •
供稿 | 林钢泉
编辑 | 洪金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