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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执行人陈某,
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
我一直相信一句话:
凭本事欠的钱,为什么要还呢?
直到那天我来到泉州动车站,
准备坐车去福州出差,
想到就要有一笔生意谈成了,
我不禁嘴角上扬45°。
可是当我拿出身份证安检时,
突然来了几位警察,
把我带到了动车站派出所,
再然后,执行法官又把我带到法院。
这时我知道,今天我是赖不掉了。
案情简介
陈某在南安市水头镇经营一家手机店,从2014年起至2016年12月,多次向泉州某贸易公司购买三星牌各类手机用于出售。经双方结算,陈某于2017年1月12日出具欠条一份交由该贸易公司收执,确认尚欠其货款47794元,并定于2017年5月30日之前还清,逾期按利息2分结算。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始终未支付所欠货款。
2017年6月29日,该贸易公司向我院起诉,要求陈某偿还货款,并主动放弃了陈某逾期付款的利息。该年9月25日,法院判决陈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泉州某贸易公司货款47794元。
然而,准备一赖到底的陈某仍未有偿还意向。2018年2月9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我院采取司法查控、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举措,并将陈某有关信息通报给公安机关,加强执行联动。
拘传现场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我院接到鲤城公安分局反馈,经其研判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正准备从泉州动车站乘车前往福州。我院随即请求泉州车站公安派出所协助拘传陈某,并及时组织干警赶赴泉州动车站。
很快,车站派出所民警就将正准备安检乘车、前往福州出差谈生意的陈某控制住。随后,我院执行干警赶到动车站,将陈某拘传回法院。
拘传被执行人陈某
被带回法院后,经执行法官调解,陈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欠款5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直至还清。该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最后,特别感谢鲤城公安分局、
泉州车站公安派出所的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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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洪江龙
编辑 | 洪金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