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723字
预计阅读时间: 一首歌的时间
带入案例
沣河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零件制造,制造过程主要涉及开料、打磨、钻孔和组装四个工序,其中开料、钻孔、组装使用机器人流水线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而打磨工序全部是人工操作,属于劳动密集型作业。据企业财务数据反映,该企业产品销售额中,有30%的增值部分是无法实现进项抵扣的。
2021年沣河公司预计实现产值5亿元,根据产值测算企业不能进项抵扣的增值税高达1 950万元=50 000×30%×13%,如何节税?
案例分析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
因人力成本通过工资薪金形式体现,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无法进行抵扣。
问题的关键点在于能不能取得专用发票。该企业打磨工序全部由人工操作,该环节的人工成本占销售额的20%,如果将打磨工序交给其他企业去做,即企业开料后,将半成品卖给另一家企业进行打磨,打磨好后再将半成品买回来。
在该假设中,进行打磨作业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如此一来就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筹划比对
外包前,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外包后,劳动密集型工序转移到外部企业后,实现进项抵扣的高额人力成本转嫁。人力成本降至10%=30%-该环节的人工成本占销售额的20%
在同样5亿元的产值中,该部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降为650万元=50 000×(30%-20%)×13%,节省资金1 300万元=1950-650
筹划结论
将劳动密集工序外包后,取得进项发票可以为企业节省成本1 300万元。
但是,从企业技术层面来讲,若劳动密集工序对产品增值贡献良多,为葆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可采用外包的形式避税,因为一旦核心技术被替代,企业将变成服务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