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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法院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鲤城法院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鲤城法院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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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鲤城法院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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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健康安全,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需要立案、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应当优先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fjcourt.gov.cn/),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

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路288号—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事项、查询案件进展等其他诉讼服务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预约办理,我们已安排专人为您服务,及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我们收到您的预约办理电话后,经审核确定案件具备开庭、调解条件的,将及时向您告知具体事宜,并指导安装相关软件。使用互联网开庭的,电脑端可登录泉州法院互联网庭审平台(http://tingshen.qzcourt.gov.cn);手机端可在安卓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云晤”APP参与庭审。

三、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办理诉讼、信访事项的,可通过电话事先联系。

诉讼服务中心:0595—22213655

执行服务中心:0595—22218900、0595—22215278

鲤中人民法庭:0595—28766609

浮桥人民法庭:0595—22482580

清濛巡回法庭:0595—22216061

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0595—22211008

四、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办理诉讼、信访及其他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旁听人员到本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如确需旁听庭审的,应提前向案件承办法官提出申请,或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参与案件旁听。

疫情防控期间,鲤城区人民法院将切实为您提供便利的网上诉讼服务,请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防疫风险。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鲤城区人民法院与您携手共度难关!

特此通告

              鲤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5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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