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27日,泉州某学校送来一面写有“调解和风细雨有温度,办案雷厉风行彰效率”的锦旗,对鲤城法院公正、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此前的8月3日,泉州某食品公司、厦门某食品公司作为泉州某学校食堂承包人,因承包协议内容发生纠纷,各自将学校起诉至鲤城法院。
原来,各方对合同是否有效解除、解除后损失范围及依据存在较大争议。争议能否得到妥善处理,不仅影响合同各方,还涉及食堂转承包者及其100多名雇员的权益,更关系到9月即将入学的7000名多学生的就餐问题。
针对案件时限紧、矛盾复杂、对立情绪大、涉及人数多的情况,为及时保障7000多名学生的用餐需求,鲤城法院高度重视,多管齐下化解纠纷:
及时介入 稳控风险
为及时、彻底解决纠纷,通过收集多方信息,找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随后,采取矛盾分析与警示相结合的方法,告知各方诉讼风险及纠纷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下,多次组织各方进行现场调解。
分析利弊 力促共识
创造沟通平台,促使换位思考,让当事人跳出只看到自己利益的固定思维,多为大局考虑。同时,梳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双方算好“经济账”“法律账”,引导双方充分考量合同约定、装修投入、诉讼成本等现实情况,排除不合理诉求,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
.达成协议 化解矛盾
为全面妥善化解纠纷,依法追加学校新招标的食堂承包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经多次耐心释法说理,8月19日,各方当事人最终签署了调解书。根据调解书,学校与两家公司均同意解除合同,学校、新承包人自愿对两家公司进行折价赔偿。两起纠纷立案后仅用17天就得以化解。
目前,各方当事人已全部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因该合同纠纷引起的其他争议也得到妥善处理,学校7000多名学生的用餐需求得到了及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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