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点击合集标题,可阅读更多往期精彩内容
为了保护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专利法要求专利技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中,“创造性”即指该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具有非显而易见的技术进步。
一般技术方案,通过方案本身即可判断其是否具备创造性,然而在涉及材料、化学、医药等领域时,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造性,往往需要借助实验数据来支持。
专利创造性的基本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指出:
创造性的判断通常包括两个步骤:首先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次判断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否是显而易见的。
在这一框架下,对于一些属于数值范围选择、组分配比变化、新材料改性等类型的发明,为了证明其在技术方案在性能方面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就需要提供充分、明确的实验数据来支撑。
实验数据在创造性认定中的作用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两个技术方案结构相近,其性能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在合金材料领域,微量元素的添加常常会引发复杂的组织和性能变化,而这些变化并不能通过常规技术知识推理得到。
如果一项专利申请仅仅是在已有铝合金基础上对某些成分范围做了微调,审查员很可能会基于“常规优化”认定其创造性不足。
然而,如果申请人能够通过实验数据证明,这种成分的调整导致了诸如抗腐蚀性显著提高、热处理时间大幅缩短、耐疲劳性大幅改善等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则可以作为创造性的重要佐证。
为了通过实验数据证明相关结论,申请人应当提供能够清楚反映技术效果的实验数据。数据应包括试验对象、试验条件、测试方法、测试结果及其分析。
这意味着实验数据应当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不能只是零散的数据点或主观判断。
以铝合金成分变化为例分析
铝合金广泛应用于航空、汽车、建筑等领域。高强度、轻质量是其重要的技术指标。已知某种铝合金由铝、锌、镁、铜等元素组成,具有良好的强度,但在耐腐蚀性方面存在不足。
某专利申请人提出一种新型的铝合金,并在说明书中指出,通过微调锌、镁、铜的含量并引入微量锆,可以显著提高该合金在海洋环境下的耐腐蚀性,同时保持其高强度性能。
对于这个技术方案,审查员可能会指出:所述成分范围与现有技术差别不大,锆的添加为常规手段,在文献中已有公开,因此该技术方案属于公知常识,不具有显著创造性。
此时,申请人若仅以说明书中笼统描述技术效果,难以说服审查员。为此,申请人应当补充实验数据,说明:
在同等炼制工艺下,本申请得到的合金的耐腐蚀指标相较于原来合金呈现出怎样的提升效果。
通过这样的数据表明其技术效果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实现了显著提升,并且这种提升是现有技术无法预期的,那么审查员往往会据此认定该发明具备创造性。
相关法规参考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2.2节:“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斐尔德知识产权成立于2013年,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客户商标保护、专利申请、著作权实施等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以及商业布局,让知识产权保护更有价值。
联系电话:021-68900288、80370861
邮箱:feierde@unimoral.com
网站:www.unimoral.com
↓点击下方卡片关注斐尔德知识产权公众号↓
获得更多知识产权咨询、研究与分析
让知识产权保护更有价值
策划 · 制作
栏目策划:斐尔德
作者:德里克
排版:世庙枕顶
审校:世庙枕顶
封面图和内文图制作:斐尔德团队
特别申明
斐尔德公众号发表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斐尔德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的知识产权意见或建议。由本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仅作为一般性信息提供,读者在就自身知识产权问题获得相关法律意见之前,不应以任何目的依赖本公众号发文信息。斐尔德明确不承担因基于本公众号文章任何形式的使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或损害。如需获得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见,可直接联系斐尔德。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公众号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有爱 认真 有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