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2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9月28日,该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承担专利预审、快速维权、海外纠纷指导等职能。
2023年6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该中心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面向全区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该中心接入生物医药和新材料领域专利预审绿色通道,承担专利导航、维权援助等一站式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生物和新材料产业领域,开展申请主体备案、专利申请快速预审、专利复审及无效请求快速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理预审等服务。
预审主体要求:
1.注册或登记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生物或新材料产业领域;
3.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和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至少拥有一件由备案主体作为申请人申请并已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特殊情况应提交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
4.三年内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记录;
5.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其他备案条件。
预审主体备案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专利预审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其他证明材料。

1.专利申请文件;
2.《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和《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承诺书》;
3.专利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
4.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文献资料: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检索报告等。
6.若共同申请主体中有未备案的主体,则必须以完成备案的主体为第一申请主体,并提交共同研发证明文件(加盖全体申请主体公章)
申请主体或代理机构向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后,预审员会在收到预审案件后,及时进行审查,后续将发出预审意见通知书,如有必要,预审员可以与申请主体或代理人就案件情况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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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 制作
栏目策划:斐尔德
来源: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
资料搜集:世庙枕顶
排版:世庙枕顶
审校:世庙枕顶
封面图和内文图制作:斐尔德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