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工作,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前期制订《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在试点省份试运行的基础上,修订了《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
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
1.被认定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尚未被处罚的,每件扣0.5分,最高扣减20分;
2.代理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存在代理量较大,反复代理等严重情节,整改不到位,尚未被处罚的,扣10分;
3.被查实代理海外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每件扣1分,最高扣减20分;造成重大国际不良影响且拒不撤回的,最高扣减40分
(非正常修订前最高扣减20分修订后最高扣减40分)

《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工作,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我局在前期制订《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在试点省份试运行的基础上,修订了《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10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dailiguanli@cnipa.gov.cn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
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文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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