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保护性关税而提出的幼稚产业论点代表了根据纯经济因素而没有政治考虑地说明这种措施的理由无希望的尝试。没有认识到为幼稚产业利益而要求关税背后的政治动机是极大的错误。与为保护一个国内产品不受外国竞争而提出的论点一样,也可以为了一般关税区的一部分不受其他部分的竞争而提出同样的论点。然而,只是针对外国的而不针对国内的竞争请求保护,这一事实清楚地指出了这种要求背后的动机的真正性质。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已经存在的工业不在现在可以进入的最有利的地方经营这种事也会发生。但是,问题是迁移到更有利的地方所提供的好处是否大到足以补偿放弃已有工厂的成本。如果好处足够大,那么迁移就是有利的,而且,没有关税政策的干预也会实现。如果迁移本身并无利,而且只是由于关税才变得有利可图,那么,关税就会引起用于建立工厂的资本品支出,而如果没有关税是不会建立这种工厂的。现在在国家不干预的情况下可以得到这些物品的地方不再能得到这些资本品。
在关税保护之下新工厂可以存在,否则只要已建立的旧工厂仍然可以用就不会建立这种新工厂,每一项这种关税都会引起资本的浪费。当然,大洋两岸想“使经济理性化”的那些狂热者都没有留心注意到这一点。
在关税保护之下——以及在引起同样结果的其他干预主义措施之下——工业将可以在那些在自由贸易世界中将不会建立它们的地方存在。如果现在所有的关税壁垒一下子都倒塌了,这些工厂就将证明是错误投资。这时变得显而易见的是,在比较有利的地方建立这些工厂将更为实际。然而,现在这些工厂存在于那里,而且是否应该为了在更有利的地方建立新工厂而放弃这些工厂的问题又要通过考察这样做是否能最有利地运用新投资所可以得到的资本来决定。因此,生产从关税政策干预所决定的地方转移到它在一个自由经济中所将选择的、而且现在仍认为是本质上最有利的地方,这只能逐步进行。即使在废除保护主义政策之后,这种政策的影响仍然继续存在,并只是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
如果一个国家单独取消了关税,而所有其他国家继续坚持保护主义并保留它们对流动的障碍,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就必须通过集中在该国条件相对最有利的生产部门来进行调整。这种调整要求资本投资,而且,这种资本的获利性又取决于要放弃的企业和要新建立的企业之间生产成本的差额是否大到足以证明这时必要的资本支出的正确性。在这种情况下,在放弃保护主义政策之后它的影响也会持续一定的时期。
当然,关于对外贸易中的保护所说过的如何东西,对于针对国内企业的其他集团而保护一个集团来说也同样正确。例如,如果税率对储蓄银行的好处大于商业银行,对消费者合作组织的好处大于企业家,对酒类的农业生产者的好处大于工业生产者,对小企业的好处大于大企业,那么,保护效率较低的国内行业避开它的更有效率的国外竞争者所引起的所有那些后果就都会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