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总是关于过去发生的事情的知识。它所指的是“迄今为止”以及已经不再的——即针对那些已经湮灭在时间长河里的事件而言。
认识到许多现象的连续与顺序中存在规律性,并不影响我们把经验归于在过去一定时间地点和环境影响下发生的事情本身。对规律性的认识也仅限于过去事件。大多数经验告诉我们:在过去观察的所有例子中,确实存在可知的规律性。
远古以来,所有种族或文明都想当然的认为,过去观察到的规律性将来也会有效。这种因果关系范畴以及自然现象在将来会遵守和过去相同规律的观点是人类思维和行为(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的物质文明就是这些基本原则指导下行为的产品。技术设计使人们打消了过去人类行为领域内对这些基本原则正确性的疑虑。历史学也无可辩驳地告诉我们,直至今日,我们的祖先和我们自己做了明智之举,即采纳了这些基本原则。从真理概念的实用主义意义上来讲,这些基本原则是正确的,也是有效的,更确切地说,它们在过去一直有效。
暂且不论因果关系的问题具有形而上学上的暗示,我们必须认识到,自然科学是完全建立在一个假设基础上的:即在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现象之间具有规律性的关联关系是一个常态。自然科学不仅仅是在寻找经常性的关联,而且要在所有观察的过去案例中探求一种常态的、无例外的规律性,并且这种规律性在将来的观察中也必须表现为相同的情形。当人们(自然科学工作者)只能观察到经常性的关联而无法找到无例外的规律性时,就像在生物学研究中经常碰到的一样,他们就会认为,那只是因为我们的研究方法不当才使我们暂时不能发现严格的规律性。
必须把“不变的关联”和“经常性关联”这两个概念区分清楚。在说到“不变的关联”时,指的是这种关联关系不会背离其规则的模式(即定律),被观察到的关联关系总是确定的,而且就人们可以确定的事物而言,不可能也不会发生偏差。而关于连续自然现象中“不可动摇的规律性”这一观念的最佳注脚莫过于“奇迹”的观念。奇迹是我们所知世界中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它的发生无法用自然法则解释。如果听说发生了这类事情,人们一般会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不过,这两种解释在一点上倒是共同的——即自然法则是不可动摇的。虔诚的信徒说:“正常情况下奇迹决不可能发生,只有上帝具有不受自然法则限制的能力,才能让奇迹发生。这是人类无法理解也无法说明的事情,是神的秘密,(所以)也是一个奇迹。”理性主义者却说:“这种事情决不可能发生,所以也确实没有发生。那些人或者是骗子,或者看到的只是幻觉。”倘若自然法则的概念并不是指不可动摇的规律性,而仅指经常性的联系,奇迹这种说法也就不存在了。人们会简单陈述为:A经常导致B,但有时这个结果不会出现。
没有人会说,以45度角扔到空中的石头“常常”会落到地上,或者人们失去的肢体“通常”是不会再长出来的。因为,我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面对的不是同一种联系的经常重复,而是有规则的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