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生产要素:可转变性与评值
生产要素是依照它们预期中对最终消费财货的生产所起到的贡献来被评值的。然而,各要素的专用性程度(即,要素可以用于生产的提供服务的消费财货的多样性)是不同的。某些财货是完全专用性的——只能用于生产一种消费财货。比如在古代,曼德拉草的提炼物被认为可以治疗疾病,因此曼德拉草是一种完全专用的生产要素——它只用于这一个目的。当人们的观念改变,曼德拉草被认为毫无用处,这种草也就完全失去了它的价值。其他生产者财货可能是相对来说非专用性的,它们可以用作多种用途。它们绝不会是完全非专用性的——那等于说,它们可以用于生产所有的消费财货——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它们就变成了一般的福利条件,可以无限制丰富地用于所有目的。也就无须经济地使用它们了。然而,稀缺的要素(包括相对而言非专用性的要素)必须被用于满足最迫切的用途。正如消费财货的供给会先满足最迫切的欲望,后满足第二迫切的欲望一样,以此类推;在生产消费财货的时候要素的供应将被行动人最先分派到最迫切需要它们的地方,然后分派到较不迫切的用途,以此类推。某个要素供应损失一个单位,将会导致它现在所能满足的最不重要的用途被放弃掉。
一个要素的专用性越小,那么,它从一种用途到另一种用途的可转变性就越大。由于曼德拉草不能移作他用,所以失掉了它的价值。而像铁或者木材这样的要素,却可以轻易转到很多其他的用处上。如果某类消费财货被废弃掉,钢铁产出可以被转换到另一条消费财货的生产线上。另一方面,一旦钢铁原料被制造成一台机器,它就不可以那么灵活的转换用途了,而常常是彻底专用于这种机器所制造的产品。当要素由于消费财货的价值降低而大幅损失其价值时,如果可能的话,它们会被转换到其他拥有较大价值的用途上去。如果没有更大用处的地方以供该要素转移的话,那么,就算其产品的价值降低了,它仍然会搁置在这条生产线上;或者,假如消费财货没有任何价值的话,就会全部停止该要素的使用。
举例言之,假设雪茄作为一种消费财货突然失去了它们的价值,它们不再为人们所欲求了。那些制造雪茄的机器不能移作他用,因此变得毫无价值。然而,烟叶会失去一部分价值,但是它们可以被转换到香烟的生产上去,因此价值损失会很小。(尽管部分土地可以回收利用,从烟叶的种植转换到棉花的种植生产。然而,对烟草欲求的失去仍将会导致其生产要素的价值大幅度的损失。)
另一方面,假设,在雪茄失去其价值之后的某个时刻,这种商品又重新得到了公众的青睐,恢复了其先前的价值。已经被认为是毫无价值的制造雪茄的机器将会重新获得其失去的价值。同时还有烟草、土地等等,从雪茄转换到其他用途的要素将会又回到雪茄的生产中来。这些要素的价值会增加,但是和之前失掉价值时一样,它们幅度没有那些完全专用性要素大。这些例子说明了这样一条一般性规律:产品价值的变动对专用性要素所造成的影响大于对相对非专用性要素所造成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说明可转变性和评值之间的关系,让我们假设有这样的补足要素:10个X,5个Y和8个Z可以生产出20个P的供应。首先,假设这些要素都是完全专用性的,没有一个要素可以被其他的要素代替。然后,如果失去了某个要素的供应(比如说10个X),那么就会损失所有产品,而其他的要素也就变得没有价值了。如果那样,那个要被放弃或失去的要素的价值等于全部产品——20个P的价值,而其他的要素价值为0。一个由完全专用的要素所生产的例子是一双鞋子;失去一只鞋的价值就相当于整双鞋的价值,因为如果丢掉一只的话另一只鞋子就会变得毫无价值。因此,10个X,5个Y和8个Z的要素联合生产一个产品,假设其价值排在行动人价值表的第11位上。失去一个要素,其他的补足要素就会变得完全没有价值。
其次,现在让我们来假设每种要素都是非专用性的:10个X可以被用于另一条生产线上生产另一个产品,比方说,这种产品在价值表的上排序是第21位;5个Y在另一个用途中可以生产出排在行动人价值表第15位的产品;而8个Z可以用于生产一个排在第30位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中,失去10个X将意味着不能满足排序第11的欲望,Y和Z将被转移到它们的第二大价值的用途上去,排序于第15位和第30位的欲望将会被满足。我们知道,行动人总是偏爱满足第11位的欲望胜过满足第15位和第30位的欲望;否则的话,要素就不会首先用于生产P。但是,现在价值并没有全部损失掉,因为其他的要素仍然可以在其他的用途上产生回报。
可转换要素被分派到不同生产线上所遵循的原则与消费财货被分派到它们所服务的不同目的的原则是相同的。每个单位供给会被分派到满足那些尚未满足的最迫切欲望当中去,即其边际产品价值最高的地方。损失一个单位要素将只会使行动人不能满足其现在可以满足的最不重要的用途,即,边际产品价值最低的那个用途。这种选择和前面所讲的例子中比较一个财货与另一个财货的边际效用类似。考虑所有用途,排序最低的边际产品就会被当作是该要素任一单位的边际产品的价值。因此,在上面的例子中,假设X是有多种不同用途的可转换要素。如果一个单位的要素X的边际产品是3P,另一种用途中其边际产品是2Q,5R等等,行动人就会把X的这些边际产品放在他的价值表中排序。假设其排序是这样的:4S,3P,2Q,5R。在这种情况下,假设他要舍弃一个单位的X。他就会放弃用来生产R的一个单位X,因为其边际产品排序最低。就算这种损失发生在P的生产中,他也不会放弃3个P,而是把一个单位的X从较低价值的用途R的生产中移出,并损失5个R。因此,正如行动人宁愿放弃骑马兜风,而不会舍弃马车拉货,他会把马匹从前者转移到后者的用途中;那么他(举例言之)失去了一捆用于盖房子的木材,他就会放弃对他来说较低价值的服务一比如说,做个雪橇一中所用到的一捆木材。因此,一个单位的某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就等于它的边际用途的价值,即,边际产品在他的价值表上排序最低的要素所提供的服务。
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看清楚,如果产品是由专用性要素和可转变要素生产的,为什么随着P的价值变化或它的生产条件变化,可转变要素的价值变化少于专用性要素,这个一般规律是成立的。一个单位可转变要素的价值并不是由它在一种产品中的利用情况所决定,而是考虑它服务的全部用途的边际产品价值决定。因为一个专用要素只能用于生产一种产品,它的价值就只等于那种产品的边际产品的价值。所以,在评价的过程中,在任何给定的生产过程中,专用要素都比非专用要素对环境变化反应更加敏感。
和最优比例的问题一样,由消费财货到生产要素的价值归属过程会引发许多的疑问,这些问题留待后面章节讨论。由于不能拿一个产品和其他产品比较,而不同要素单位间也不能比较,那么,在现代经济中,涉及无数种产品及其对应的可转变、非可转变要素的生产结构异常复杂,价值是如何进行归属的呢?我们将会看到,对孤立的鲁滨逊式的行动人来说,价值归属是容易的,但在一个复杂经济体中,要实现这种价值归属和要素的分派过程都需要特定的条件。特别是,产品与要素的不同单位必须是(当然,不是价值上)可度量和可比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