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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经济与国家》第十二章 暴力干预市场的经济学 第十一节 二元干预:通货膨胀与商业周期 G 通货膨胀和补偿性财政政策

《人,经济与国家》第十二章 暴力干预市场的经济学 第十一节 二元干预:通货膨胀与商业周期 G 通货膨胀和补偿性财政政策 知识产权辩论会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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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G 通货膨胀和补偿性财政政策近年来,通胀普遍被定义为物价的上升。这个定义极不完备。物价是极为复杂的现象,受到多种不同的因果因素触发。

G 通货膨胀和补偿性财政政策

近年来,通胀普遍被定义为物价的上升。这个定义极不完备。物价是极为复杂的现象,受到多种不同的因果因素触发。物价也许因为财货侧的原因而上升或下降——即它可能是市场上财货供给改变的结果。持有货币的社会需求改变也会改变物价;它也会随着货币供给量的变动而升降。把所有这些原因混为一谈具有误导性,因为这样做忽视了不同的影响,而科学的目标正是将不同的因素抽取出来。比方说,货币供给量也许在上升,而与此同时,财货侧,货币的社会需求正在以财货供给增加的形式上升。两者可能相互抵消,所以整体价格不发生变动。尽管如此,两种过程都在发挥它们的作用。资源仍然会由于通货膨胀而转移,信用扩张仍然会导致商业周期。因此,把通货膨胀定义为物价上涨是极不恰当的。

财货供给以及货币需求表的运动,都是市场上的偏好自愿变化的结果。黄金或者白银供给增加也是同样的原因。但是,信用或者法定媒介的增加,是干预市场的欺诈行为,扭曲自愿的偏好以及自愿决定的收入和财富模式。因此,“通胀”最贴切的定义即是我们上面提出的:货币供给量的增量超过了货币金属的增量。

政府的各种“抑制通胀”的项目,其荒谬性现在变得显而易见。多数人相信,拥有各种“控制”计划来遏制通胀大敌的政府官员,必须不断地筑起防范壁垒。可是,真正需要做的,只不过是让政府和银行(如今几乎完全处于政府控制)停止通货膨胀。“通胀压力”这种说法的荒谬性也十分明白了。政府和银行在通胀与不通胀之间只能择其一;根本不存在“通胀压力”这回事。

认为政府有责任对公众课税,从而“吸收过剩购买力”的观念,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果通胀一直持续,这“过剩购买力”正是先前政府通胀的结果。简言之,他们认为政府应该让公众承担两次重负:一次是通过膨胀货币供给侵占社会资源,然后再次向公众征税收回新货币。那么,这样做不能“控制通胀压力”,繁荣时的税收盈余只不过是为公众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如果税收被用在增加政府开支,或者偿还公债,那么这种做法甚至不会产生通缩效应。如果这笔税用在偿付银行所持的政府债务,通缩效应不会是信用收缩,因此不能矫正先前通胀带来的错误调整。实际上,它会制造进一步的错配和扭曲。

凯恩斯主义和新凯恩斯主义的“补偿性财政政策”主张政府在“通胀”的时期通缩,然后用通胀(从银行借取资金推行赤字财政)克服萧条。显然,政府通胀,只有在这一过程能够欺骗工人接受较低的真实价格或者工资的条件下,才可能缓解失业。这一“货币幻觉”能够起效,前提是这些劳动者足够无知,以至于无法认识到他们真实收入已经下降——对于一种对策来说,这个前提条件过于苛刻了。况且,通胀会使一部分人受益,而牺牲其他人的利益;而信用扩张只会开动下一个“繁荣一萧条”周期。凯恩斯主义者将自由市场的货币—财政体系描述成与方向盘相似,所以,经济即便有其他方式可以容易地调整,在他们看来却是一直走在钢丝之上,一面是萧条和失业,另一面是通货膨胀。于是乎,政府就应该自作聪明地介入市场,为经济掌舵,使之平稳发展。不过,我们既然已经完成了对货币和商业周期的分析,真实的图景恰恰与此相反是显而易见的。不受妨碍的自由市场不会有遭受通胀、通缩、萧条和失业的危险。但政府干预为经济创造了这根钢丝,而且还不断地(有时候也许是不经意地)将经济推入这些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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