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范畴意向的重要性之前,让我们先对范畴意向再多一些了解。范畴意向是如何从对单一对象的经验中升起的呢?要厘清这个过程,必须先区分出三个阶段。假设我们正知觉着一个物体;假设我们正看着一辆车:
一、首先,我们只是看着它,我们的眼光是由它的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我们经过了它的面、面相与轮廓的多重样态,我们经过了它的颜色,光滑亮丽的表面,它的质感。所有这些都是持续的知觉,都是在同一层面上进行的。在持续知觉的过程中没有特别的思考涉入,并且,我们在过程中也通过多重样态的显现得到这辆车子的同一性。
二、现在,假设我们注意到在车体的表面上有一些刮伤的痕迹,我们靠近地看着这些痕迹,专注看车的这一部分;不只是车体上这一块,而是这个特点,这个在车体上的【刮伤】部分。像这样的聚焦与先前的游移知觉并不相同;这个专注与先前的知觉有性质上的不同。然而,这也还没有建立一个范畴对象。到此为止,我们在一个中间点:我们持续经验车的表象,持续由这些表象中认取到同一辆车,但我们现在聚焦在表象中之一,并把它带到注意的中心来;它由其他的部分突显出来。有一个部分以整体为背景而浮现为前景。
三、要建立一个范畴对象还需要另一个步骤。我们打断了持续的知觉之流:我们回到整体(这辆车),并且就把它当成一个整体,同时把我们所专注的那一部分(那个刮伤)当作这一整体的一部分。现在我们得到了一个包含了那一个部分的一个整体,一个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被勾划出来,被认记在一起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宣称,【这辆车有刮伤。】这个成果即是一个范畴直观(categorial intuition),因为一个范畴对象由此勾划而得以呈现给我们。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不仅是【那辆车子】,而变成是【那辆有刮伤的车子】。
在这第三阶段中所发生的正是整体(那辆车)的的确确现身为一个整体,部分(那个刮伤)的的确确现身为一个部分。整体与部分就此明白地分别开来,但这两者之间也出现了一种关系。一个勾划也就如此完成了,一种事态出现了。我们也已经由感官知觉转移到了理解,从仅仅是知觉到一个初步的了解。我们由单线的知觉意向性进入了多线的判断意向性。我们进入了范畴思考。
在第一与第二阶段中,部分与整体都只是被经验到,并没有成为主题。严格地说,它们并未被勾划出来。即使在第二个阶段,当其中的一部分向前浮现出来,它被注意到但却尚被清楚地看成一个部分。这一部分浮向前,但它作为一个部分这个性质并未随同一起浮现向前。在这个第二阶段,可以这样说,那个部分被准备好以便被认可为一个属性,但还尚未达到这种认取。在第三阶段,那个整体与部分就明确地被勾划出来。
然而,要注意到,如果没有第二阶段的准备,没有对车体的那一瞥,进入对一个特征的专注,打断了单纯的知觉之流,第三阶段是无法达到的。第一阶段并没有足够特别到能直接生产出范畴结构。而第二阶段中所发生的聚焦则是需要的。我们必须先经验到在整体中的一个部分(刮伤),才能把它勾划出来(【这辆车有刮伤!】)。
我们刚才的描述分析,其实包含着很多哲学的课题。我们描述了我们的意向性从简单知觉到范畴意向到思考的转变,这个意向成就是人类语言与言谈的基础。语言并非是在我们的感觉之上随意流动的;我们能够使用语言是因为我们能行使建构出范畴对象的意向性。规范着语言的句法奠基于发生在范畴意向中部分与整体的勾划,语言中的句法也就是表达了在范畴意识中所建立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我们可以与他人沟通、可以告诉另一个人【那辆车有刮伤】,是因为我们有能力由知觉抵达范畴思考。并不是因为有语言,所以我们可以思考,而是因为我们能思考,有能力成就范畴意向,所以我们有语言。理性意识的力量支持着语言能力。我们所继承的语言会影响我们进行范畴化的方向,把它导向这些或那些范畴形式,但得以具备语言的这种能力,还是奠基于在范畴领域中我们所进行的那种意向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