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神经病学与心理学
神经病学以这样的设想为基础,即神经系统——按照已知的物理学和化学法则自动地运作——决定着我们通常归咎于一个个体的心灵的一切运作。心理学的研究显示了类似的倾向,即把它的题材分解为各种可测量变量之间的种种外显关系,而这些关系总是可以被机械性人工制品的性能表现出来。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对一台“使用中的机器”做过逻辑分析以后,我们能否接受一个神经病学模型(或类似的心理学模型)作为一个个体的心灵的描述?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到自动的神经病学模型与为了智能的目的而被操作的机器之间的明显不同。也就是说,神经病学模型不应被假定是为了神经病学家的目的而运作,而是为了神经病学家代表他的受试者——而这一模型则代表着受试者的心灵——归咎于其运作的目的而运作。这样,这个模型的三分系统就变成:
| Ⅰ | Ⅱ | Ⅲ |
心灵 (神经病学家的) |
受试者的 神经病学模型 |
神经病学家归咎于 受试者的求知目的 |
但是,在Ⅲ下简单地表明的非形式的心灵机能是神经病学家的心灵机能,因为受试者心灵的非形式的因而也是个人的机能事实上一点也没有在这个三分系统中表现出来。这是由于这个神经病学模型就像机器一样是严格地与个人无关的,它不能解释受试者不可言传的种种性格倾向。
这些个人能力包括理解一个意义、相信一个事实的陈述、解释与其目的相关的机制以及较高层次的反思问题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行使创造力的能力。事实上,它们包括了通过个人的判断行为取得自信的每一种方式。神经病学家在建立人的神经病学模型时,把这些能力行使至最高境界,但他正是在这一行为中拒绝给这一模型中的人赋予任何类似的能力。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心理学家的模型中:他把人的心灵表现分解成种种测得的量可以言传的关系,因为这样做了以后,这样的关系就总是可以被机器人的性能表现出来了。
只要观察者只关心他的受试者的自动反应,那么,正是在拒绝给它所解释的受试者赋予这些能力的行为中,正在解释的心灵充满信心地行使着的种种能力之间的这种悬殊性得到了证明。当心理学家记录下一个人的反应时,他就在名副其实地提出了自己对判断能力的要求,而这种能力正是他正在观察的那个人的机能中所缺乏的。只要精神病剥夺了患者对自己的思维的控制力,精神病学家也就将在他自己占有的、比他的受试者优越的位置上观察有关的病理机制了。
适成对照的是,要承认某个人是一个精神健全的人就要与他建立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凭借我们自己的领会本领,我们把另一个人的相同官能体验为那个人的心灵的存在。在此,我们从焦点上或附带地识知事物的能力就具有决定性了。心灵不是它在焦点上已知的表现的集合,而是我们集中精神关注并附带地觉知的它的表现的集合。这就是我们用以承认一个人的判断,同时又分享他的意识的其他形式的方法(此点将于第四编作进一步的分析)。用以识知一个人的这种方式使这个人充分具有了被心灵控制的那个三分系统中第I位上的心灵的机能,而他在焦点上已知的表现的集合则不能使他具有这些机能。
按照“心灵”和“个人”的这些定义,无论是机器还是神经病学模型抑或同等的机器人都不能被说成是可以思考、感觉、渴望、意指、相信或判断某种东西的。可以想象,它们可以模仿这些性格倾向而至全然把我们骗倒,但是,无论一个欺骗如何具有强制性,它都无法凭此而成为真理:在随后的经验中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我们把两个从一开始就在本质上不同的事物等同起来是有道理的。
现在,我们的知识理论被视为隐含着某种关于心灵的本体论了。客观主义要求有一个可以言传地工作的没有心灵的识知者,但是,要承认知识的不确定性却要求我们认可一个有权按照自己作出的判断不可言传地塑造出自己的识知过程的个人。这一应用于人的观点又暗示着一种把思维的成长承认为一股独立力量的社会学。而且,这样的一种社会学是对一个社会的效忠宣言:在这一社会中,真理受到尊重,人的思维因其本身的缘故而受到培养。出自我的知识理论的这种本体论将在第四编得到进一步的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