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信念
“我相信,尽管有危险,但我得到召唤,要探索真理,陈述我的发现”。这句话概括了我的信托纲领并表达了我觉得自己所持有的一个最高信念。因此,通过实践它所授权的东西,它的断言就必然被证明是与它的内容相一致的。真实的情形的确是这样,因为在发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既是说我必须通过思维和言语表达出自己的寄托,也同时这样做。对我们的基本信念所作的任何探讨,都只有在这一探讨预设了自己的结论时才可能是连贯一致的。它在意向上必定是环形的。
上述最后一个句子本身就是我的探讨所批准的那种行为的实例,因为它标出了我的话语的根据,而它这样做本质上所依赖的正是这样标出的根据。我满怀信心地承认环形性,也只有我的确信才能证明这一点,即:就我表达了我对自己的求知责任的最高理解就是我自己的个人信念这一点而言,我可以坚信我已经实现了自我批判的基本要求;我确实不得不形成这样的个人信念并能以负责任的方式持有这些信念,尽管我认识到这样的一个主张的合理性除了它所出自的、正是以它所认可的词语宣布的证明以外不可能有别的证明。从逻辑上说,我的整个论证都只是关于这样的循环的精心阐述,它是一种教我持有自己的信念的系统课程。
在这样的一个纲领被系统地提出来的时刻,它似乎就在用毁灭来威胁自己了。它威胁着要陷进主观主义中去,因为通过把自己限制在自己的信念所表达的范围内,哲学家可以被认为只谈论与己有关的东西。我相信这样的自我毁灭可通过修改我们的信念观而得到避免。我此前曾提出,为了准确性,种种声明性命题应以信托的方式来系统阐述,它们的前面应加上“我相信”这样的词语。我的这一建议就是朝着那一方向所迈出的一个步伐,因为它消除了信念陈述与事实陈述之间任何形式的区别。然而,这一改革将会把每一个已断言的命题与它的断言者联系起来。但是,它还要得到补充,以便使这个命题也与它的另一极即它所指的事物保持联系。为此目的,信托方式就不得不被融汇到更广泛的寄托框架内。
“寄托”一词在此将被用于特定的意义之中,其意义将在此词的运用中得到确立。此词的运用也应认可我对寄托的存在和合理性的信念。作了这样的准备后,我应能表明以我心目中所具有的意义认识寄托的哲学能把自身视为哲学家的寄托,除了他的寄托以外别无其他;这样就既避免了严格的与个人无关性的虚假主张,又以它自己的表现为基础而避免了使自己变为缺乏与个人无关的立场的话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