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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知识》第四编 识知与存在 第十二章 识知生命 第二节 纯种性

《个人知识》第四编 识知与存在 第十二章 识知生命 第二节 纯种性 知识产权辩论会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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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二节 纯种性 个体生命的最低级——但不是最不奇妙——的表现是其外表的样貌,是其受具体标准支配的匀称的形态。这种和谐的存在的意义以及我们对它的意义的评赏是两种同源的生命形式,因为对和谐的存在的评赏就如
第二节 纯种性
个体生命的最低级——但不是最不奇妙——的表现是其外表的样貌,是其受具体标准支配的匀称的形态。这种和谐的存在的意义以及我们对它的意义的评赏是两种同源的生命形式,因为对和谐的存在的评赏就如对一件艺术作品的欣赏一样,其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的存在。我们对有生物进行的沉思会在这种沉思本身之中发现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来自它赋予它沉思的有生物的意义,即这些有生物本身就是存在。 
有一门学科——一门描述性学科——是按照外形给有生物分类的。植物学和动物学的这一最古老的形式如今所得的技术性名称是分类学。分类学家的基本工作事实上每天都在没有任何科学帮助的情况下进行着,就如每当我们辨认出一只猫、一朵报春花或一个人时那样。甚至连动物都有这样的能力。它们甚至对通常与它们没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物种——无论这一物种是对它们构成威胁还是它们追求的目标——都能行使这种能力。洛伦斯发现,把自己的子嗣情感维系在一个人身上的小鸟会对所有的人类成员显示出同样的态度。
习惯法使凶杀罪和对凶杀罪的惩罚依赖于被导致死亡的个体的人形外貌。它要求通过他的所有外貌变化——由不同的年龄和种族造成的、由畸形和残废造成的、或由破坏性疾病造成的变化——我们都应该总是辨认出人类形态的状况。这一要求并不显得过分,因为被告申明认不出他所杀害的个体的人类形态的案例还未曾听说过。 
然而,要设想出一个定义能毫无歧义地确定人的形态可以不同或不可以不同的范围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且,那些认出这一形态的人肯定并不拥有任何这样外显的定义。相反,他们行使了自己的识知本领,对人的形态形成了一个观念。他们充分信赖自己以辨别显著不同的实例——尽管有这些不同,他们还是断定它们有着相同的特性;在别的事例中,尽管有某些相似性,他们还是经过区分而断定它们是具有不同特性的实例。在人种是存在的这样的信念的鼓舞下,他们不断增强自己有关人种的观念,把人视为这一物种的实例。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们行使的是他们用以从各个局部的附带觉知生成一个综合实体的焦点觉知的那种能力。 
我已经承认我对这种个人识知能力有充分的信念,并说过这种能力将被发现在描述性学科中居支配地位。我特别认可了我们按照我们相信为合理的标准把事物——特别是有生物——分类的能力,并指望这样形成的类别将来能被证实是实在的,能揭示出范围不定的未得到过一致同意的共同属性。 
让我再重复一次。通过承认一个样本是正常的,生物学家在他为这一样本制定的优点标尺上鉴定了一个成就。这一过程类似于把结晶体的个体评赏为它们被认定所属的结晶学类别的样本之过程一样。但是,即使撇开它的对象具有一个个体中心这样的重要事实不说,生物学与结晶学的区别还在于生物学家的种种标准都是经验性的。它们不是从单一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设想中演绎出来,不是基于对有关样本的经验的总结,而是通过一系列的观念决定一点一点地形成的,是经过对每一个被认为是它所属的物种的新样本进行严密的观察后制定的。这样,每当一个样本受到鉴定时,有关的正常性标准就会受到某种程度的修改,以便使这些标准更接近于这一物种真正的正常标准。这些标准本身还有待生物学家的鉴定。他将把某些物种视为经过了良好的定义的,而把别的物种视为不确定或完全虚假的。他也把同样的标准应用于具体品种以上的分类,如属、科、目、纲,把它们应用于这些类别所从属的整个分类体系之中。 
在此,最重要的价值差别存在于人工分类与自然分类之间。林尼尔斯根据雄蕊和心皮的数量和排列给植物分类的方法,在服务于区分物种和给样本归档的实用目的方面是优秀的。但它是一种人工体系,虽然雅致,却缺乏实在的科学美。林尼尔斯知道那一体系不是自然的,并不辞劳苦毫不留情地用一种能根据物种的本质而揭示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的体系取而代之。林尼尔斯相信物种是固定的、永远不变的,但是,他清楚地体会到了自然分类法的深远意义。他认为这种分类法的发现就是系统植物学的全部。他说,如果说人工分类体系是用来把植物彼此之间区分开来的话,那么自然分类体系就是用来教授植物的本质。 
大约半个世纪后,林尼尔斯本人要为植物和动物都建立自然分类法的努力在植物方面得到了A.P.德堪多、在动物方面则得到了拉马克和居维叶的成功继承。随后的工作极大地扩充了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过这些自然分类法的原则。事实上,达尔文在1859年发表的《物种起源》对这一体系的意义的揭示比这一体系的作者们所曾清楚地想象过的还要深刻。在那里,在具有纲、目、科、属、种等下属类别的植物和动物这两个王国中的等级被重新解释为树状系谱的分支,每一个前后相邻的阶段都可以从古生物学上得到核实。 
从我们当代的动物志和植物志划分出来的物种的估计数量以及这些物种所形成的纲的数量,我们就可以窥见这一体系的庞大性和复杂性之一斑。1953年出版的一本标准教科书估计,已知的动物物种有一百一十二万种,构成30门68纲,而G.N.琼斯在1951年估计已知的植物物种的数量为三十五万种。 
人们也许指望这一重大成就在教授和拥护生物学——关于动物和植物的学科——的地方都受到庆祝,但情况可不是这样。经典的分类法已经几乎不被算作一门学科了,其原因似乎在于人们对知识的评价有了变化。这一原因出自人们逐渐增长的对识知与存在的某些形式的讨厌,出自人们越来越不愿意相信自己具有个人识知能力以及相应地不愿意承认通过这样的识知建立起来的不可言传的种种实体的现实。 
因为分类学是以行家绝技为基础的。这一能力的本质可以通过一个把这一能力高度表现出来的伟大的自然主义者体现出来。现以约瑟夫·胡克尔爵士为例。1859年,他在澳大利亚收集和发表了将近八千个开花植物物种的证据,其中七千多种是他亲自收集、亲眼所见和亲自编录入册的。胡克尔从进入他眼帘的个体样本中选取出来的八千个属的实物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被后来的植物学家的观察承认是有效的。对于胡克尔的特殊天赋,据说“如果确实有的话,也没有几个人曾经或将会像他那样识知植物……他是以他个人的方式识知他的植物的”。 
更近一些时期,C.F.A.潘廷描述了一个新的蠕虫品种是如何被发现的。 
他有了一种独特的不安感,觉得什么东西不大对头,接着又突然觉察出那是一个错误,同时又意识到此事具有重大意义——“不错,这是吻腔虫(Rhynchodemus),而不是双线蛇(bilineatus)——这是一个全新的物种”! 
潘廷把这种辨认方式称为与以关键特征为基础的分类认识相对照的“审美认识”。他表明后一种认识在野外的考察工作中占支配地位。 
一旦一个物种被建立以后,它通常是由某些显著的关键特征确定的。但这些关键特征本身在形态上是可变的,因而提及这些特征就再一次要求我们辨认出它在它的可变实例中的典型形态。这一点于1930年在剑桥召开的第五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上说得很清楚,而这一大会的部分目的也是为了给物种下一个定义。植物的特征被不同的作者描述为“叶子卵圆形的、椭圆形的、张开的、多毛的、有纤毛的……”但这些作者心目中所想到的属性可能差别相当大。A.J.维尔莫特说:“林尼尔斯的披针形叶子(他继续说)与林德利的披针形叶子却很不相同……我的同事中没有任何两人画出的披针形叶子相同”。用关键特征的知识作为辨认样本的准则,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但是,像所有的准则一样,它只有对于那些拥有运用它的本领的人才是有用的。
但是,这种杰出技能的使用削弱了科学家在具有科学观的人眼中的地位,并很容易就贬低了科学家的知识以及这一知识的题材。建立一个物种所要求的格外高超的行家绝技,以及适合这种本领发挥的巨大的领域和这样得来的知识的相对肤浅,都使分类学家很容易就受到单纯沉迷于主观想象的指责。当第五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的成员们宣布“大多数物种的概念必须依赖分类学家个体的判断和经验”时,他们就招来了这种批评。S.C.哈兰德在反思有关一个物种的定义的这一讨论时,回顾了肖伯纳的作品《范尼的第一出戏》中戏剧评论家是如何回答某一部戏剧是否好戏剧这一问题的。戏剧评论家说,如果戏剧是一位好作家写的,那么它就是一部好剧作。“在什么东西构成一个物种的问题上”,哈兰德写道,“情形看来与此有点相似”。 
我愿指出隐藏在肖伯纳笑话本身后面的答案。就如好作者写出来的戏剧通常(尽管当然不是总是)都是好剧作一样,好的分类学家描述出来的物种通常也是好物种。换言之,由于他们有公认的技能,好的剧作家和好的分类学家同样都享有相当大的权威。这一点对于这两种作者来说都是很明显的,因为他们赖以工作和他们的工作赖以评价的规则是非常微妙、完全不可言传的。你只有拒绝接受任何这样的高度不可言传的知识,以便你能全面否定识知一出好戏或一个好物种的可能性——并因此而消灭好剧作家或好分类学家这一观念——你才能否定任何这样的个人的权威。 
当然,哈兰德教授在此表达的对分类形态学的不精确性的广泛不满并不是要求否定具有典型形态和结构的不同动物和植物的存在。哈兰德教授(和其他表达了类似倾向的科学家)只是希望用更与个人无关的遗传学方法来重构物种的概念。得到这样定义以后,一个物种(“遗传物种”)就由一种有机体在世界上的总数量组成了,而在这一总数量中却存在着——或至少被相信存在着——某种潜在的可能性,即这种有机体的全体成员之间有可能进行染色体物质的交换。然而,对一种有机体全体成员的遗传研究却预先假定了它在形态学上的显著特性。对于绝大多数已知形态的物种来说,在某一特定有机体的全体成员之中观察其杂交的过程和结果的任务是够困难而且常常是相当难以实现的。进行不分形态差别的遗传实验,以便只从这些实验中就确立特征的范围,那将是荒谬的举动。这种举动肯定是从来没有人考虑过的。 
最近提出来的试图把分类学置于更客观的基础之上的所有其他试验也是一样。由于有了I.曼顿的工作,细胞学对蕨类植物的形态分类法作了非常有趣的修正和扩充。但是,这些测试的广度又一次受到相对的限制,而且不得不首先依赖现行的形态分类法作为指导。 
一切都归结到这一点上:如果你要把秩序引入地球上大量的动物与植物之中,你就必须首先观察它们。成万成亿的昆虫在世界各地爬行、潜游、掘穴和蹦跳,它们都分属大约八十万个物种。要用任何测试来辨认和区分这些大量的物种而又不重视其典型的形态和斑纹显然是不可能的。 
当然,没有人提出过这样的建议。尝试运用附加的、特别是更客观的分类测试的种种实验项目一直都把自己的任务定在现行的形态分类法里面。它们建议修改这一分类法或仅仅是建议更好地理解它,要用生物学别的分支的方法,无论是遗传学和细胞学的更客观的测试方法,还是解剖学、生理学、组织学、生态学、植物地理学和动物地理学等的描述方法,对现行的分类方法施加影响。这肯定不是要废除自然历史而偏爱一种基于客观测试的体系。然而,现代生物学的整个领域内都流行着把自然历史原来的观念贬低为沉思的成果而不是分析的成果的倾向。 
通过细心地研究动物与植物的形态和行为而得到的看见它们和参与它们的存在的乐趣并没有在我们时代的自然主义者们中消失。远远没有。听听K.Z.洛伦斯的话吧: 
我满怀信心地断言,没有任何人——即使他天赋超人的耐性——能在体能上按观察一个物种的行为模式所需要的那样长时间地使自己盯着鱼、鸟或哺乳动物,除非他的眼睛被他观察的对象深深地吸引住。他的全神贯注不是由任何获取知识的自觉努力所驱使,而是由活的动物美作用于我们某些人的那种神秘的魅力引起的! 
的确,生物学仍然是对有生物的研究,它的价值最终来自有生物的内在重要性——这是人类普遍兴趣之所在,这一兴趣被自然历史极大地扩展和深化了。对动物和植物所作的实验研究,除非与我们在日常经验和自然历史中所知道的动物和植物有关,否则就是毫无意义的。 
当然,对一个题材进行科学研究可能会合理地毁掉我们对它的兴趣,如果这种研究证明这一题材事实上是虚幻的话。始于巴比伦时代作为占星学之一部分的天文学最终证明了占星学是虚幻的;最初创始于炼金术框架之内的化学研究最终否定并取代了炼金术。如果实验生物学能够否定动物与植物的存在——或至少能证明它们被断言的形态及其系统分类法是虚幻的——即它们群星璀璨般的形态是虚幻的——那么,实验生物学事实上就可能取代自然历史,并因其自身的价值而得到研究,就对自然历史没有任 何关系了。以此为目的无疑是愚蠢的,但这至少是连贯一致的。但是,我们遇到了首先被康德在他的调节性原则中系统化的现代求知的推诿搪塞的典型手法。我们认为是真实且对我们至关重要的知识被视为微不足道了,因为我们不能以批判哲学的方法来说出接受它的原因。然后,我们觉得自己有资格继续运用这种知识,尽管我们通过贬低它而吹捧自己的知识优越感。我们实际上在继续这样干下去,坚定地依赖这种受到蔑视的知识,让它指导我们更加精确的研究并给这样的研究赋予意义,同时又装作只有这些研究才符合我们严格的科学标准的样子。 
如果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否定科学中沉思的价值就会把生物学从它起源的求知热情中砍了下来,并且,如果不到全面否定生命于其中表现出来的存在的科学现实的地步,这种否定就不能停止。当然,生物学可以(像科学的其他分支所做的一样)通过明智地忽视其自己表明的哲学而继续生机勃勃地茁壮成长。但是,随着我们的讨论进一步深入,我们将会看到,这可不是完全靠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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