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胡大姐家住四川省某个小县城,为了增加家庭收入,胡大姐一直选择外出打工。然而近两年,留守在老家的孩子进入了叛逆期,家里的老人又管教不了,胡大姐心急如焚。经过抉择,胡大姐决定辞职回家照顾孩子。于是,胡大姐向泉州某公司提出了离职。
2024年5月份,泉州某公司接受了胡大姐的离职申请,双方约定6月底正式办理离职手续。5月22日上午11时许,胡大姐在车间不慎踩空,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胡大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由于泉州某公司一直没有给胡大姐发放生活费补贴和停薪留职工资,2025年2月5日,胡大姐向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我6月份才算正式离职,工作的期间摔倒受伤的,我这个是工伤。但公司5月底就给我办理了社保减员手续,也不支付任何的工资和补贴给我......”
“就剩几天就到期了,公司也没想到她会出事!现在绝大多数的赔偿,都得公司自己出钱,胡大姐要得太多了,企业经营也不容易,希望能减免一些费用。”
调解过程中,双方一直就工资标准、赔付金额等事项争执不下,案件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切实化解案件纠纷,减少诉累,尽快将赔偿款交到胡大姐手中,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提交至“法院+人社+工会”多元化解劳动争议调解平台,邀请鲤城法院参与本案的仲裁调解。
法官和仲裁员共同探讨调解思路
接到协同调解申请后,鲤城法院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胡大姐。
“胡大姐,您好。我是鲤城法院的工作人员,您的案件,由法院配合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起帮你做工作,好么?”
“那就太好了,我回老家养伤好几个月了,也没有办法去找工作,孩子的补习费我都交不起!希望能尽快拿到这笔钱!”
“大姐,您关于经济补偿金、停薪留职的工资的申请略高于法定标准,可能支持不了。多的那部分咱们调整一下,尽量和公司达成一个和解方案如何?”
“可以的,我相信法官和仲裁员会给我个公正的结果。”
面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关于工资和赔偿金的计算等争议问题,法官和仲裁员依据法律法规逐条解释,耐心释法说理。
调解现场
仅用一小时,双方便签订了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泉州某公司应于15日内,向胡大姐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停薪留职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17万元。
为切实提升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在案件调解之后,法官向泉州某公司送达了《诚信履约告知书》,并对该公司进行诚信宣讲:“今日双方达成了和解,也定下了付款时间,公司应当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调解协议,如不及时履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周后,泉州某公司主动联系了鲤城法院法官:“法官,公司的人事已经和胡大姐办妥手续了,赔偿款17万元已经提前支付给胡大姐了!”至此,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下一步
作者:罗思媛 编辑:陈思思
一审:庄俊泓 二审:王清波 三审: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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