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独自交换和人际交换
行为,基本上总是某一事态和另一事态的交换。某个人的行为,如果完全没涉及别人的合作,我们可以称之为独自交换。一个例子:一个猎人独自猎杀了一只动物,供他自己消费;他拿闲暇和一匣子弹交换食物。
社会中的合作,以人际(或社会)交换取代独自交换。人,给别人某些事物,以便从别人手中获得其它一些事物。相互关系出现了。人,帮助别人,以便得到别人帮助。
交换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把人们联系起来、形成社会的那种关系,是由财货或服务的人际交换编织而成的。社会形成的公式是:彼此交换。如果没有刻意的相互关系,如果某人执行某一行为时,没打算从别人相伴执行的行为获得任何好处,那么,就没有人际交换,而只有独自交换。至于该独自行为对别人有利、有害或没有任何关系,那是无关紧要的。一个天才,执行任务,可能只是为他自己,而不是为群众;然而,他却是人类杰出的恩人。一个强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害某人,这位被害人绝不是这桩罪行的一个伙伴,而只是这桩罪行的对象;强盗的所作所为,是不利于被害人的。
恶意攻击,是人的非人类祖先的日常行为。至于有意识、有目的的合作,则是长期演化的结果。关于早期、原始的人际交换型态,民族学和历史学都提供了有趣的信息。有些学者认为,彼此送礼和回礼的习惯,并附带事先约定一定的事物当回礼,是人际交换的初步型态。另有些学者则认为,缄默的以物易物(dumb barter)是原始的交换型态。然而,期望获得受礼者的回礼报答而送礼,或为了取得某个人的好感、以避免他的敌意所可能导致的灾难而送礼,就已经等于人际交换了。缄默的以物易物也是一样,这种交换和其它以物易物的交换型态不同之处,只在于它没有透过口头讨论。
人的行为的各种基本元素,其基本特征在于,它们是必然附随行为的、完整的、不可能有中间过渡阶段的。或者是行为,或者无行为;或者是交换,或者无交换,泾渭分明;每一个和行为与交换相干的元素,在每一个事例中,是不是确定在那里,端看该事例是不是行为与交换。同样的,独自交换和人际交换之间的界线也是泾渭分明的。单方面送礼,没打算获得受礼者或其他第三者任何形式的报答,是独自交换;送礼者因受礼者的处境改善而感到满意,而受礼者则把这礼物视为天上掉下来的。但是,如果送礼是为了影响某些人的行为,送礼就不再是单方面的事儿,而是送礼者和他打算影响的对象之间的人际交换。虽然人际交换的出现是长期演化的结果,在独自交换和人际交换之间是不可能有什么逐渐转变阶段的。在这两种交换之间,没有任何中间阶段的交换型态。从独自交换过渡到人际交换的这一步,是跳跃的一步,一跃而变成完全崭新、本质上不同的事物,就像从人体细胞与神经的自动反应,过渡到有意识、有目的的动作,或者说,过渡到行为的那一步,同样也是跳跃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