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方面,《措施》规定,对上年度永州市的专利权人、合法专利使用权人因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产生的诉讼、裁决和调解案件,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胜诉案件,按照实际支出维权费用的50%给予援助,国内最高不超过2万元/件,国外最高不超过3万元/件,同一申请人援助金额累计不超过6万元/年,对于知识产权保险已赔付的不再予补助。
在促进高校专利转移转化方面,《措施》规定,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更好发挥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全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产生实际到账金额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高校、科研院所与下属企业之间的专利转让或许可行为,不纳入资助范畴。对全市企业通过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产生实际到账金额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企业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此次《措施》的发布,是永州市首次围绕知识产权全要素,统筹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措施》的发布,意味着永州市将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再接再厉,立足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现状,在强化资源保障、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中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助力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声明:
1、文章部分文字、图片、视频来源于网络,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2、本文章内容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