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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操作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这份文件是个人股权转让个税管理的核心,明确了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核定规则。 -
衔接依据 国税函〔2009〕285 号这份文件曾规定 “收回投资按股权转让管理”,虽然后续被 67 号公告废止,但核心逻辑被延续 ——税法将 “收回投资” 纳入股权转让个税管理范畴。 -
特殊情形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1 号明确了减资收回资产的个税计算方式,是 “有资产收回” 时的直接计税依据。
1、IPO案例学习笔记
2、上市公司问询函汇编
3、事务所行政处罚案例汇编
4、IPO收入确认理论及实践手册
5、千户集团重点税收风险索引及六个行业、四大领域税收风险工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