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即问即答
01
答
02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5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03
总、分机构均在北京市内的居民企业,是否需要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
04
原来的涉税风险提示功能在新电局哪里查询?
答
05
印花税申报错税目怎么办?
答
可以从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作废申报后重新申报。
06
如何在新电局变更总分机构类型?
答
登录新电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变更。
07
个人/企业在新电局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审批时间为几个工作日?
答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