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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动态||欧盟委员会发布指导文件:允许企业在新冠病毒流行期间,于关键性医疗药品等领域开展有限合作

域外动态||欧盟委员会发布指导文件:允许企业在新冠病毒流行期间,于关键性医疗药品等领域开展有限合作 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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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4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临时性框架函件,为应对当前新冠病毒疫情相关的紧急情况而开展合作的企业提供反垄断指导。于此方面,欧盟委员会还针对一项具体合作项目发出了一份宽慰函,旨在于避免关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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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0年4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临时性框架函件(The Temporary Framework Communication),为应对当前新冠病毒疫情相关的紧急情况而开展合作的企业提供反垄断合规指导。于此方面,欧盟委员会还针对一项具体合作项目发出了一份宽慰函(comfort letter),该合作项目旨在避免关键性医疗药品的短缺。

本文翻译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新闻稿件,欲获取临时性框架函件全文,请点击文末原文链接。

负责竞争政策的执行副主席Margrethe Vestager说:“我们需要确保用于治疗新冠病毒患者的关键性医疗药品供应充足。为避免疫情造成的前所未有的需求激增而导致的、基本和稀缺的产品与服务短缺的风险,我们需要企业在遵循欧洲竞争规则的前提下开展合作。因此,为确保供给,我们将紧急地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指导和宽慰,以促使企业积极开展合作,生产需求紧俏的产品。4月8日通过的临时性框架解释了,企业将在何时以及如何根据竞争规则获得指导或书面宽慰。”

同日,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Stella Kyriakides也发布了在新冠病毒爆发期间,优化药物供应及获取的指导方案。

临时性框架函件
The Temporary Framework Communication

新冠病毒的爆发引发了主要发生在卫生领域的:供应链中断所导致的总供给冲击(general supply shock),和主要因特定产品和服务需求急剧上升所引致的需求激增(demand surge)。

上述情形具有导致关键性医疗药品短缺的风险,随着疫情发展,上述情形可能恶化。这尤其涉及用于治疗新冠病毒患者的药物和医疗设备。新冠病毒疫情造成的供给紧急情形也可能出现在卫生领域以外的其他必需物资和服务的供给中。

为应对此类异常冲击,并及时防范供给短缺,可能需要企业迅速开展协调工作,以克服或至少减轻这场危机对于公民最终利益的影响。这可能反过来要求企业以最高效的方式转换或扩大生产规模。例如,企业之间可能需要协调产品库存管理和潜在分销,以避免所有企业集中生产一种或几种药物,而其他药物处于生产不足的状态。上述协调行为在一般情形下是违反反垄断规则的。但在新冠病毒流行的背景下,通过适当的保障措施,上述协调行为可以为公民带来重要的利益。

该临时性框架旨在为愿意暂时合作和协调其活动的企业提供反垄断指导,以最高效地提高产量,并优化特别急需的医疗药品的供给。

特别地,该临时性框架函件说明了欧盟委员会在评估这些可能的合作项目时,将遵循的主要标准。

公司有责任自我评估协议和实践行为的合法性。但是,考虑到此特殊情形,欧盟委员会将与企业和行业协会保持联系,帮助其评估合作方案的合法性,并采取充分的保障措施以防止长期的反竞争性影响。

多数情形下,欧盟委员会在过去几周向企业提供的口头指导已经十分充分。不过,欧盟委员会也打算例外地向企业提供书面宽慰函,内容涉及需要迅速实施的特定合作项目,以有效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特别是在这些举措是否符合欧盟竞争法仍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

宽慰函
The comfort letter

4月8日,欧盟委员会还首次使用了临时性框架函件载明的程序,并向欧洲药品协会(Medicines for Europe),即以前的欧洲仿制药协会( European Generics Medicines Association,EGA)提供了一封宽慰函。这封宽慰函针对制药商之间的一个特定的自愿合作项目,包括协会的成员和非成员,以应对治疗新冠病毒患者的关键性医疗药品短缺的风险。仿制药公司生产了大部分当下急需的关键性医疗药品,该类药品需要大量生产以避免供给短缺。

在当前情况下,考虑到该合作的目的,以及为防范反竞争性问题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这种临时性合作在欧盟反垄断法层面确实具备合理性,只要该合作保持在向传达欧盟委员会的范围之内。

危机背后的“未违反竞争规则”

No breaches of the competition rules on the back of the crisis


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强调,在此特殊情形下,竞争法对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保护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因此,欧盟委员会将继续密切地和积极地监测相关市场的发展,以查明企业利用当前形势违反欧盟反垄断法的行为,无论是通过参与反竞争性协议,还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背景

Background


欧盟委员会将自4月8日起适用此临时性框架函件,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欲获取新冠病毒流行期间实施的反垄断规则的所有最新信息,利益攸关方可参考欧盟委员会竞争总署网站。

该网站亦载有利益攸关方如何就拟议具体合作措施是否符合欧盟竞争法,向欧盟委员会竞争总署(DGCOMP)寻求指导的详情。


翻译:邱越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临时性框架函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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