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域外动态||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就打击平台“暗模式”发布监管报告

域外动态||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就打击平台“暗模式”发布监管报告 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2023-05-22
2

★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

近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以打击平台“暗模式”(Dark Patterns)为题发布了一份监管报告,公布了目前韩国互联网购物平台和移动应用程序所利用的“暗模式”,并阐述了KFTC日后采取的针对性政策。

当前,数字平台为强化自身市场势力,利用算法编写和用户界面设计诱导和操纵消费者,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觉、失误,从而影响消费者最终决策,损害消费者实际利益。KFTC通过归纳韩国相关市场中出现的众多“暗模式”,根据其形态和对消费者的影响,将“暗模式”划分为剥削型、误导型、妨碍型以及压迫型四种类型,并进一步细分为19种具体的行为种类,其中7种行为须绝对监管(下文以红色字体标识)、6种行为须分情况监管(下文以蓝色字体标识)、其余行为无须监管。

上述须监管的13类“暗模式”的具体内容如下:

(1)剥削型“暗模式”

1. 隐藏式续费。当服务从免费变成付费时,或费用增加时,自动续签合同而不通知消费者。

2.低价引诱。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在搜索结果页面只显示最终应付金额的一部分,隐瞒或省略该显示的剩余金额,以此引诱消费者付款。

(2)误导型“暗模式”

3.虚假折扣。通过标注虚假折扣信息,引诱消费者高价购买商品。

4.虚假评价。删除对商品销售不利的负面评价或发布虚假正面评价。

5.虚假显示诱饵商品。在搜索页面显示实际上并不销售的“诱饵商品”,以此吸引消费者点击购买。

6.植入软广告。以非广告的形式向消费者发布广告信息。

7.文本复杂化。无正当理由将购买项目的具体内容模糊化、表达方式复杂化,故意使得消费者误解,影响消费者正确决策。

8.私自加购。在商品购买过程中,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将商品预先加入购物车。

9.虚假的购买前提。故意以不同字体、不同颜色介绍各注意事项,导致消费者认为必须选择某个特定选项作为购买、加入或终止合同的前提条件。

(3)妨碍型“暗模式”

10.隐藏重要信息。以隐瞒、弱化或遗漏重要信息的方式引诱消费者与之交易。

11.取消阻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通过设计与用户注册、加入相比更为复杂的用户取消、解除、退出程序,阻碍消费者取消购买合同等。

12.干扰价格比较。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消费者搜寻的同类商品以不同的计量单位显示价格,导致消费者难以比较商品价格。

(4)压迫型“暗模式”

13.重复干扰用户决定。通过弹出窗口等方式,反复要求消费者更改其已选择的选项,阻碍消费者的自由决策。

KFTC表示,为应对 “暗模式”对消费者的行为及其决策能力产生的不利影响,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暗模式”加强监管:第一,推进韩国《电子商务法》的修改以规制现行法律难以规制的6种“暗模式”;第二,制定《防止网络黑暗模式危害指南》以明确“暗模式”类型;第三,通过对电子商务领域不同运营商的调查,分析“暗模式”的实际影响,并告知消费者调查结果;第四,日后积极纠正所发现的“暗模式”。


(翻译:易榆珂)

涉及文章内容转载等事宜请联系

微信公众号后台编辑:易榆珂

邮箱:cptlaw@163.com

手机:19923796153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1234
内容 1795
粉丝 0
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1234
总阅读711
粉丝0
内容1.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