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的专利相关制度与我国有相同之处,也存在着明显差异。两国的实用新型专利都仅通过形式审查即可获得实用新型授权,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上,与发明专利相同,日本是需经审查,方可获得授权。
基于这一点,对于收到驳回决定后的相应处理上,存在不同。中国企业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而被驳回时,笔者建议不要轻易放弃后续的应对,继续提复审请求,争取最终获得授权。
发 明 专 利
特许申请量
日本在发达国家的队伍中,是名副其实的专利申请大国之一,日本企业较为重视专利申请以及维权,大多数的企业内部设有由专人来负责的知识产权部门。
随着时间推移,就日本特许(我们所称的发明专利)的申请量而言,2010年为34万件,在2015至2017年之间,有小幅的增长,之后基本维持在30多万件的申请量,总体上也可见存在逐年减少的趋势(图1)。

图1: 日本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变化图
日本特许厅也是PCT国际申请的国际受理局之一,与国内申请数减少相反,所受理的PCT国际申请件数逐年增加,某种意义上可反映出对国外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的提升(图2)。
海外拓展方面,不仅在发达国家大量申请专利,也较为重视在新兴国家的专利布局和拓展开发。

特许专利实质审查请求及授权率
特许专利实质审查请求案件量,2010年25万5千件,2019年23万5千件(图4)。
图4: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量的时间变化图
提交申请的时间与实质审查的时间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但粗略可知其中约有20%至25%的发明专利的申请并未提出实质申请,而是自行放弃。
另一方面,自2010年以来,经实质审查后授予特许权的授权率是相对提高。
2019年经实质审查后授予特许权为18万件,大体上可知:相对于申请量而言,其授权率略接近60%(图5)。

特许审查周期与审查答复
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革新速度变快,相应地也对缩短申请审查周期提出了要求。
日本在2014制定了至2023年的10年目标,到第一次审查意见为止的审查时间设定为平均10个月以内,授权为止的审查时间设为平均14个月以内。
2019年授权为止的审查时间平均为14.3个月,而到第一次审查意见为止的审查时间已达到9.5个月(图6),缩短了审查周期,加快了授权。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实质审查中,实际发出审查意见的次数较少。如果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而不能说服审查员,审查员发出的第二次审查通知则很可能就是直接驳回的驳回决定。
因此,作为申请人,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的答复尤为重要。这一点与中国在审查意见答复上,充分给予申请人辩论的机会上,存在明显区别。
特许授权
对于授权特许权的特许,自授权办理登记后五年,维持率高达到89%,自授权办理登记后10年,特许维持率为53%,15年后的特许维持数量减少至14%(图7)。
图7:特许授权后的维持率
从缴纳年费来维持专利的意义上来说,授权后的专利具有较高的价值。
对于日本本国申请人和外国申请人的授权特许拥有量,2019年,日本本国申请人拥有的授权特许件数约为169万件,相比2010年的126万件为1.3倍。2019年外国申请人的授权特许件数为37万件,相比2010年的17万件为2.2倍,占总体的18%。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另外,简单说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况。
实用新型
与中国相同,由于实用新型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就授予专利权,因此,在行使权利时,需提出权利人申请请求而由审查员做出的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实用新型技术评价书。
从图9与图10对比可见,请求实用新型技术评价书的实用新型案件数基本不到10%。
外观设计专利
图1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变化图
近十年来,总体外观申请数量上,仅仅只是小幅变化。来自美国,韩国,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都较前年有所增加(图12)。
特许/外观设计复审的补充说明
2019年,请求复审案件中,特许复审案件数为16699件,外观设计复审案件数为389件(图13)。
图13:请求复审案件的年变化图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请求复审后,在前置审查阶段,特许复审案件前置审查后的授权数为8384件,也就是说通过提复审后,审查员取消原驳回决定,进而予以授权的案件数占到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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