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笔者将从革新专利的定义、为何要废除革新专利以及当前阶段申请人应如何来应对这一规定来进行简单介绍。
一、有关革新专利
澳大利亚专利类型除了临时专利申请以外,还有标准专利(Standard Patent)和革新专利(Innovation Patent)。将澳大利亚专利与中国专利类型做比较,标准专利与中国的发明专利类似,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或药物申请最长达25年)。而革新专利是澳大利亚拥有的一项独特的专利,也称为短期专利,与中国的实用新型类似。其在2001年5月被引入,用于帮助澳大利亚的中小型企业以快速和低成本的方式获得专利保护。通常一项革新专利在申请后的一个月内,通过形式审查后即可获得授权,有效期为申请之日起8年。
有关澳大利亚革新专利与标准专利的具体区别,我们用一张表格对比:
内容 |
革新专利 |
标准专利 |
对发明的要求 |
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新性(innovative) |
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inventive) |
对权利要求数量的要求 |
最多5项 |
数量不限 |
授权条件 |
通过形式审查即可授权 |
需进行实质审查,满足专利法的相关要求才可授权 |
生效执行 |
通过实质审查后可获得认证,只有经过认证才能合法执行 |
不需要认证 |
公布 |
授权后公布 |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布 |
保护期限 |
8年(需按时缴纳年费) |
20年(需按时缴纳年费),药物相关专利的保护期限最多可延长至25年 |
二、为什么要逐步废除革新专利
1
革新专利被大公司用作扼杀竞争的战略工具
2
革新专利标准低,阻碍了真正的创新和竞争
低门槛和未经审查的革新专利给中小企业的经营自由带来了不确定性,这也削弱了人们对中小企业创新的信心和投资。
3
革新专利使澳大利亚创新经营者在海外市场面临风险
如果企业想要出口,通过革新专利获得保护可能会适得其反。一是革新专利在海外不被认可,也不能作为国外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基础;二是革新专利过早披露了中小企业的发明信息,使得国外的企业更容易去模仿。
所以,逐步取消革新专利也是对澳大利亚中小企业的保护和支持。
三、当前阶段申请人应如何来应对即将废止革新专利的这一规定
➩ 自2021年8月26日这一天起,将不允许提出新的革新专利申请;
申请人仍可在2021年8月25日前(包含这一天)提交新的革新专利申请,可以获得相应专利保护的最后期限为2029年8月25日(即8年的革新专利保护期限)。申请革新专利受益最大的申请人是那些拥有增量发明、希望宣传自己已获授权的专利、考虑必须申请专利或希望改善其在澳大利亚谈判地位的申请人。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在澳大利亚申请的申请人不需要采取额外行动,因为之前提交的标准申请可以用作革新专利的申请基础。获得有效申请日期的最直接方法是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之前提交革新专利申请。只要标准专利的有效申请日期不迟于2021 年 8 月 25 日,也仍有可能通过转换或分案申请来寻求专利保护。但根据我们对其他国家立法变更的实践经验,我们建议申请人尽早在2021 年 8 月 25 日之前的这段时间在澳大利亚做好专利布局,以充分利用革新专利这项制度。
[1]该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可参考链接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C2020A00009
作者:夏欢 流程业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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