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国际残奥会徽记”等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以及关于“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国际残奥委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国际残奥会徽记”等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际残奥会徽记”等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第43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三九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国际残奥委会提交的“国际残奥会徽记”等标志予以公告。
国际残奥委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
特此公告。
附件:国际残奥会徽记等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三八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提交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标志予以公告。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
特此公告。
附件: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如需获取“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操作指南,请进入“广东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回复“备案流程”,即可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