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授权”使用商标却构成侵权?还被腾讯索赔2000万!

“授权”使用商标却构成侵权?还被腾讯索赔2000万! 知识产权社
2019-11-07
1
导读:如今的初创企业中,不少投机取巧的人,想巧用知名企业的名号,以达到快速让自己的企业立足于市场的目的。

如今的初创企业中,不少投机取巧的人,想巧用知名企业的名号,以达到快速让自己的企业立足于市场的目的,这种做法在知产圈也屡见不鲜。但往往会弄巧成拙。


这不最近市面上出了一款宣称“腾讯首款无线蓝牙耳机”的产品,然而,该耳机跟腾讯公司并没有关系。该公司用意很明显——傍名牌。

 

随后,腾讯公司发现了由小飞鱼公司、风铃公司生产销售的“腾讯无线耳机”,且两公司在“无线耳机”产品上、公司网站中、天猫商城、京东商城、淘宝网、产品广告视频中突出使用“”标识,产品的包装上标注版权商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

据查,两公司生产的无线耳机销售渠道涉及线上、线下,销售范围广,销售价在199元到899元不等。除在北京、济南、泰安、成都、郑州等12个省市线下销售外,被告还在淘宝网、1688网、京东网等平台进行线上销售,并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宣传推广侵权产品。上方有经营部就是小飞鱼公司无线耳机全系列产品的山东区域代理商。

 

此外,腾讯公司还发现,在宣传销售过程中,上述两公司大量使用“腾讯”相关字样,如在其公司网站的“产品介绍”中使用“腾讯 Qbuds无线耳机”、“腾讯战略合作伙伴”等字样介绍产品。

”



 从产品到文案,小飞鱼和风铃两个公司俨然把自己当成了正主来宣传,一怒之下。腾讯公司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济南中院,要求索赔2000万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小飞鱼公司则辩称,其从风铃公司获得商标的使用许可,并非擅自使用、恶意侵权,更不应当构成侵权,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15年,其和腾讯公司、风铃公司在“腾讯儿童”手表项目中达成合作,生产销售“腾讯儿童”手表。此后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上使用的商标为 企鹅图形即涉案商标并一直沿用,腾讯公司也同意并未提出过异议。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普通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腾讯公司授权风铃公司、小飞鱼公司在儿童手表项目上商标许可使用权,表示其只能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商标,并不可以随意滥用。



而被告大量使用“腾讯”企业字号及“腾讯”公司的企业名称进行宣传推广,具有明显的攀附知名企业商誉的主观意图。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小飞鱼公司、风铃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


侵权一时爽,要是遭遇上诉赔偿可就一夜回到解放前了,多年辛苦化为乌有。只要质量好,老老实实经营自己的品牌也能做大做强。为什么要去冒那么大风险呢!

 

即使可口可乐公司啥都没有了,凭可口可乐这个商标,一切就可以从头再来。可见商标对于企业的价值所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精彩的知识产权内容,

请持续关注“知识产权社”哦~

【知识产权社】


【版权申明】本公众号分享文章旨在传递知识产权资讯,与大家学习交流,无任何商业性使用目的。如果涉及版权及相关权益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积极配合处理,谢谢!
【原创申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知识产权社“!
【投稿、合作、问题反馈】请联系邮箱:my@smbz.ltd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知识产权社
1234
内容 175
粉丝 0
知识产权社 1234
总阅读247
粉丝0
内容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