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见附件1)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三批知识产权专员推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省范围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符合《通知》中知识产权专员条件,并且能够按照专员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登记
1、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人员
根据《通知》要求,知识产权专员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报名,每个单位不超过3人,报名需填报《山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已参加过第一、二批推荐登记的单位,目前专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继续推荐报名。
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在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登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专员在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登记;综改示范区内的各类单位均可在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中央及省属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也可直接到省知识产权局登记。
2.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
根据《通知》要求,由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直接推荐登记,填报《山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每个市场监管所最多不超过3人。“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市场监管所章,“登记单位意见栏”盖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章。
三、培训考试
根据《通知》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登记的知识产权专员进行免费培训,并组织专员考试,经综合测评后颁发“知识产权专员证书”,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其它事项
各市局和示范区局要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自愿报名。各市局和示范区局收集本地区《山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报送。请于10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报至工作邮箱,信息登记表和专员汇总表(需盖章)纸质版原件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规划服务处。
联 系 人:刘晓南
联系电话:0351-7680158;
邮箱:sxzcghfw@126.com.
附件:
1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的通知.pdf
2山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wps
3山西省第三批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wps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