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续命。如果专利申请经审查后被拒绝,诸如针对发明的实质审查后收到了专利局发出的驳回通知书,此时申请“危在旦夕”,虽然后续有复审等救济程序,但是复审对于申请人而言往往是更加艰苦卓绝的抗争历程,又或是经过了复审程序仍然得不到认可,后续面临更加艰苦的行政诉讼程序。这个时候,能够继承母案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分案申请则是为专利“续命”的一妙招。
1.快速通关。在专利接受专利局审查的“漫长”过程中,可能申请人和审查员仅仅只是因为部分权利要求的是否有专利性的问题呈现胶着状态(审查员已认定其中部分的权利要求具备专利性)。如果此时申请人的产品发售或者其他利益与专利的授权进度息息相关,专利申请进度的拖延对于申请人将造成不利影响。
在“分案申请”制度的保障下,申请人完全有底气可以暂时战略性地放弃目前正在与审查员争执不下的权利要求,从而使得那些已经被认定为具有专利性的权利要求尽快获得授权,达到这样的“快速通关”的目的。
3.满血复活。在以上第二点中提到的被“战略放弃”的那些权利要求,如果申请人对于这些技术方案的专利性仍有信心,不想白白浪费这样的发明成果。
另外,还有可能在母案的申请中,存在应当获得专利保护但是在权利要求中不慎遗漏的技术方案,后续实审过程中,主动增加又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51条的规定。
通过针对这些技术方案提交分案申请的方式,这些发明创造得到了“复活”的机会,甚至作为新申请,通过后续的优化和修改机会,得到了新生。
4.增加专利数。申请人还可以通过不断的分案,获得多项专利权,进而获得地方政府给予专利授权的高额资助和奖励等。
5.对专利的布局保密。专利是通过公开换取保护的。一旦公开,竞争对手也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技术结构。而申请人如果前期把一个系列专利“打包”进行申请、并在适当的时候再进行分案申请,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可以迷惑竞争对手,让他们摸不清楚申请人套路和目的。
6.放长线。我们常说的优先权,按照《巴黎公约》作出的专门规定,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申请人可以向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12个月(6个月)的犹豫期,保证了申请人有充足的时间去选择确定申请的目标国,就像放长线钓大鱼一样,以此保证申请人的经济利益和市场安全。
而如上所提到的,子案可以继承母案的优先权日。可以看到,分案申请由于可以继承母案的优先权日,因此自子案申请提出时,距离母案申请的优先权日,已经远远超过了前述的12个月(6个月)的时间。分案申请制度又像是提供了一条更长的线。

如图所示,阿里巴巴共申请了19项专利。其中有15项,申请日显示为2016年08月24日的,发明占10项。而这10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提交日期,除了1号专利的申请号显示提交日在2016年外,其他9项的申请号均显示提交日在2018年。但是,它们的申请日却标注为2016年08月24日。可能的原因是:在后的9个专利是1号专利在2018年做的分案申请。
1号专利,包含了计算用户行为的低碳量,并建立账户累计,与业务关联等关键技术特征,是对“蚂蚁森林”核心算法的保护,是基础专利。2~10号专利中,有预设周期(例如按照天作为能量产生周期)的方法,有对依托互联网环保行为的概括,还有重要形式的列举(网上缴费等),有“蚂蚁森林”中各种趣味玩法如偷能量、得勋章,还有实现种真实的树的方法。这9个专利都是1号专利技术的具体实现方式,以1号专利为核心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专利组合。
从申请策略的角度讲,阿里巴巴通过灵活运用分案申请制度,在1号专利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分案申请作为1号专利的具体实现方式,获得授权的概率大大增加。同时,通过专利组合为“蚂蚁森林”构筑了一个从上位到下位,从概括到具体,从点到面的专利防御阵,提升了“蚂蚁森林”相关专利被规避或无效的难度。
“蚂蚁森林”的专利布局,体现出阿里巴巴对主动分案申请制度的准确把握,说明其具有清晰的专利布局思路,和高超的布局操作技巧,给予我们以专利布局策略方面有益的启发。
小编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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