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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知识产权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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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信融资函〔2025〕4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5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三、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他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加具意见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其他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公示,连同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根据《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细则》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复核)要求。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三)各地要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评价、认定和复核工作,对照标准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名单公示前通知省厅抽查。

(四)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请各地7月15日前报送公示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文,并附评价(复核)汇总表。请广州、佛山和东莞市10月15日前报送公示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文,并附认定(复核)汇总表;其他各地9月25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文,并附认定(复核)汇总表。

(五)深圳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结果及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附件


1.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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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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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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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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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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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周明、梁小瑾,电话:020-83133347、83133385)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正文及附件详情。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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