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时提示“用户未注册或已注销”
出现这种提示时,请确认用户注册码是否正确。
2.本月待申报里显示已经申报过的税种
核对所申报税种的申报期限是否与税收管理员核定一致,不一致会导致这种情况出现,建议纳税人查看所属期。若有税款且已缴纳则不能作废,待申报信息无法消除。如果附加税费申报期限不一样需要删行分开进行申报。
对于此问题程序已经进行调整, 附加税费表中系统会按照一种所属期季或者月带出对应的申报期限的数据,另一种申报期不同的税种需要修改所属期申报。
3.个人所得税申报之后待申报中仍显示该税种
因个人所得税申报涉及系统间同步刷新,所以需要一些时间。
4.附加税费因系统自动判断做零申报,申报后附加税费变为红色
系统标记红色的则为已经存在申报记录的信息(一种原因是在国税缴纳的流转税未达起征点或者零申报,地税系统会自动生成的附加税零申报;另一种原因是确实之前做过零申报。)
如果纳税人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申报,则先将申报作废后,再进行正常填报即可。或者去税务大厅进行申报错误更正。
对于国税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加税零申报,请纳税人首先确认国税主税种是否确实未达起征点,若是则不需要再进行调整。
5.因税收管理员没有核定消费税的附加税,导致附加税费表里消费税不能填写
如果纳税人需要填报附加税中的消费税,请纳税人先在基本信息中查询是否有对应的消费税附加税税费认定,如果没有,纳税人需要咨询税收管理员,或者去税务大厅进行消费税附加税种对应的税费种认定。
6.有些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季报增值税享受销售额低于9万免征增值税政策,系统自行做了零申报,但国税因特殊情况仍让其缴增值税,附加如何缴纳?
在国税零申报后,国税系统会自动推送地税的附加税零申报记录,并非纳税人通过网报填报的记录,若出现这种情况须到税务大厅进行申报作废后再申报,或者在大厅进行申报错误更正。
7.残保金申报表人数小于20人自动带出减免性质和减免额
根据《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晋财综2016 8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6个月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若纳税人不符合减免优惠,选中减免性质单元格按退格键进行删除即可。
8.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提示上期数据未采集导致不能申报本期
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查询以往申报记录。
9.国税申报财务报表后地税财务报表未带出数据
可能是国地税财务报表的申报期限不一样所导致,若申报期限一致仍无法带出数据,这个问题升级版本后解决。
10.重点税源客户端导入时提示导入识别号与登录用户不相符
重点税源资料上传校验规则是:用户注册码与文件名称中第一个“_”字符前面对应的信息是否一致。
11.关于打印相关问题
建议纳税人使用IE8浏览器进行申报,并在登录之前,点击登录也的插件安装,进行系统环境配置与检查操作,插件安装并做对应的相关调整,使用office 2003或WPS 9.1版本以上等。
12.关于房产税相关问题
网报系统升级后应省局要求房产税从租和从价均改为按半年进行一次申报。
对于以往从租计征房产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只需要在房产税源信息采集功能中的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按实际情况分别维护对应月份的从租情况即可,没有从租收入的对应月不进行维护。在进行房产税申报时,系统会根据您维护的对应半年内的应税明细信息进行计算半年内应缴的税款。
另外,关于申报后修改税源的问题,网报程序会尽快调整,增加房产税源申报后再次修改税源必须先把申报作废的强制监控。
责任编辑: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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