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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更多的外向型企业受到冲击。作为贸易制裁 措施依据之一的美国 “337调查”,其调查力度也呈现加大趋势。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目的为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浙江分中心对2017-2019年“337调查”涉浙案件及应对情况做了分析,供大家参考。
2017-2019年“337调查”
涉华案件总体情况
图1 涉华案件数量
2019年,美国ITC共立案“337调查”47起,其中涉华(不含港、澳、台)案件27起,占立案总数的57.4%,也就是说,在2019年,近六成的“337调查”案件涉及中国企业,创历年新高。
2017-2019年浙江省
遭受“337调查”情况
表2 全国各地区近三年337案件数量汇总
“337调查”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省份,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浙江省近三年涉案总数排在全国第二名,仅次于广东。
表3 全省各地区近三年337案件数量汇总
2017-2019年,浙江省分别遭受“337调查”4起、8起、7起,占全部涉华案件的比例6.8%、16%、14.9%。涉案浙企分别为7家、12家、21家,共计40家。
2017-2019年19起涉浙“337调查”案件中涉及到的省内40家企业,主要分布在宁波(12家)、温州(11家)、杭州(6家)、嘉兴(6家)等四个城市。
2017-2019年“337调查”
涉浙案件的案由分析
表4 近三年“337调查”涉浙案件的案由
浙江省近三年的19起案件的案由,涉及专利侵权的16起,涉及商标侵权的3起,涉及著作权侵权的1起,涉及其他的2起。案件主要集中在专利侵权纠纷上,占比高达84.2%。
2017-2019年“337调查”
涉浙案件的产品分析
2017-2019年,“337调查”涉浙案件产品类型最多的是机电产品,如光伏电池、净水器、化油器、带有蒸汽分离器的燃油泵总成及组件、工业自动化系统及组件等。其次是轻工产品,如塑胶地板、高度可调节桌面、全收纳箭盒、插座盖板、不倒杯等。涉纺织、医药、食品的案件各1起,产品分别是女性时尚服装、血液胆固醇测试试纸、糖化甜菊苷等。
2017-2019年涉案浙企
应诉情况及结果分析
2017-2019年,涉及浙企的“337调查”案件共有19起,截止目前终止调查的12起。终止调查的案件中,共涉及浙江企业22家。
表5 近三年涉案浙企应诉情况及结果
如上表所示,不应诉被判缺席和积极应诉的企业各占11家,缺席比例高达50%。
被判缺席的浙企,最终被ITC认定侵权并采取措施(包括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等)的企业11家,败诉率达到100%。可见,一旦企业被判缺席,败诉率极高。
积极应诉的11家企业中,败诉6家、胜诉2家、和解或同意令3家,败诉率54.5%。
总体来看,终止调查的涉案浙企,17家败诉、胜诉2家、和解或同意令3家,总体败诉比例高达77.3%。
注:数据来自商务部官网以及美国ITC官网,如果一个案件涉及多种权利类型、多个原被告等,均分别进行统计。本报告不统计被告为自然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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