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各备案单位:
为确保备案单位信息的准确性,根据《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就备案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单位名称变更
(一)申请材料
1.填写《备案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跳转下载),加盖公章;
2.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者《变更登记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办理流程
1.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件发送至浙江保护中心,电子邮箱:ggfw@zjippc.cn。
2.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浙江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名称变更手续,完成后反馈申请单位。
二、单位其他信息变更
(一)申请材料
1.填写附件《备案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跳转下载),加盖公章;
2.涉及到人员变更的,如知识产权负责人、联系人等,需提供社保参保证明,加盖公章。
(二)办理流程
1.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件发送至浙江保护中心,电子邮箱:ggfw@zjippc.cn。
2.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浙江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在预审系统中变更相关基础资料,完成后反馈申请单位。
三、相关要求
备案单位应保证单位名称、知识产权负责人、联系人等基础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发生变更的,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备案信息的更新。备案更新审核合格前,将根据《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暂缓预审申请。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788325
电子邮箱:ggfw@zjippc.cn
球分享
球点赞
球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