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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我中心核查,113家备案主体存在备案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工商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详见附件)。
为保障备案主体预审申请顺利提交,请上述备案主体及时向浙江中心申请备案信息变更,具体可参考官网下载专区“关于备案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流程的通知”进行操作。变更未完成前专利预审服务暂缓。
特此公告。
附件:暂缓专利预审服务的备案主体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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