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摄影:老封
法治环境正在悄然改变,一是技术手段变了,第二个是执法力度变了,底层是执政理念变了。
所有这些变化,都不是说说而已,已是实实在在的现实。
一些以前习以为常的做法,现在未必依然安全。
一位创业者(A),经营着一家设计公司(M)。
打电话给我,咨询这么一件事:
A的朋友(B),通过自己的公司(N)从银行获得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按照银行要求,贷款只能用于公司经营需要。于是找到A,希望通过A的公司M过账,把贷款绕出来,用于买房。
事件详情
具体操作方式是这样的:
1.N与M签订一份《设计服务合同》,服务费用在1000万元;
2.N以设计费名义将1000万转入M银行账户;
3.M再以投资款名义,将相同资金分次转给另一家公司(L)。
A也大概知道这样操作有些问题,但碍于“人情”,就答应了。

那么,因为“人情账”,过个“公司账”,对公司M而言,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和风险呢?
M收到1000万设计费,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均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约56万;
1000万是纯收入,不会发生相应成本,增加公司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
公司M肯定不会申报缴纳这两项税收,这是严重的偷漏税行为。
公司M银行账户,之前很少有一下子转入这么大金额的资金,收到后又立即转出,公司L与M之前又没有经营上的往来关系。
人民银行的资金监管系统,会将上述资金往来识别为“可疑交易”。
在“房住不炒”的基调下,监管部门大力查处房地产领域的违规贷款行为,防止银行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经营贷款流向房地产,是妥妥的会被监控到的。



贷款一旦被查,自然追溯贷款资金流向。M公司极可能被牵连,影响公司正常业务。
一方面,公司M并未向N提交任何设计工作成果,永远欠着N一笔账;
另一方面,公司M以投资款名义转入L公司账户,实际并不是L的股东,而属于股权代持。
上游背了债务、下游权益是个空壳,M夹在中间。“人情”在,似乎没什么,哪天“人情”没了,都是问题。
为什么要求如果精准,比如,退回到同一公司其他账户是否可以?
贷款资金已经绕了一圈,所有痕迹都已形成。作为M公司,就有义务和责任自证“清白”,“精准还原”可减少事后证明的麻烦。
本篇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