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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真实业务,却搞成了虚开,不懂税法真可怕!

明明有真实业务,却搞成了虚开,不懂税法真可怕! 桃子说税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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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真实业务,是不是就不会虚开?答案,不一定。比如,甲公司有装卸业务,包给了一个装卸工,向其支付了款项,但是不

有真实业务,是不是就不会虚开?

答案,不一定。

比如,甲公司有装卸业务,包给了一个装卸工,向其支付了款项,但是不能取得发票,甲公司老板让自己的亲小舅子成立了一个个体户,个体户按照甲公司支付给装卸工的金额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出具服务成果,这是不是虚开?

再比如,乙公司老板个人买了机器设备,卖方不能提供发票,乙公司老板让自己公司的员工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发票票面显示销售方是乙公司员工个人,购买方是乙公司,请问,这是不是虚开发票?

上述两个案例都是虚开发票,无论取得的发票是否入账,定性上都是虚开!

明明有真实的业务,为啥还虚开了呢?

这就是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发票来源不合法,非法代开,按虚开处理。

可能有人会疑惑,税务局代开咋还来源不合法呢?因为不符合实际,票面上的销售方不是实际销售方,属于票实不符,典型的虚开!

有没有办法不发生虚开情形呢?当然有!要先确认是否发生实际业务,然后再通过业务模式设计使其符合税法规则,这里着重强调一点,一定要确认是否发生真实业务,无论你是财务负责人或者是作为第三方的中介机构一定不能偏听偏信,要亲自核实确认,要控制好过程中的风险,不然,一旦出问题,会被一锅端的。

我见过一个有真实业务被定性为虚开的最惨的案例,有真实业务,但买票,比上述2个案例情节严重,老板一审6年,二审增加6年,总共12年。这个老板能够进去,很大程度是不懂法又没找对专业的人,找的朋友认为他没违法,找的律师认为他在理,在这两个对税法并不专业的人的蛊惑下和税局硬抗,千万别小看税局,税局整不了的时候还有公安呢,自己有毛病还穷横穷横的,不收拾你收拾谁呢!

总而言之,对税法不懂又没有懂税法的人协助是很可怕的,尤其当前。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各自安好,好自为之吧!

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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