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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与你携手勇闯财税圈的喵人,这是我的第559篇原创文,诚邀你启阅。
借由粉丝提问:现在我们已经收到了个税人数、工资和社保人数、基数不一样的自查,让写情况说明,该怎么写?
说实话这波自查来的悄无声息,让很多财务人凑不及防,但又无可奈何。
由于每家缴社保的情况不一样,个税和社保差异的自查情况说明,我只能给出大概标准。你灵活套用就OK。
个税与社保差异自查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XX税务局:
我公司于近期收到贵局关于个税申报人数/基数与社保缴纳人数/基数存在差异的风险提示,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此情况进行自查核实。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差异情况
经核查,我公司202X年X月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为XX人,同期社保缴纳人数为XX人,存在XX人的差异。差异主要为以下合理原因所致。
二、差异说明
根据我公司自查,发现差异原因如下:
(1)退休返聘人员
我公司返聘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共计XX人(名单见附件)。根据规定,我公司已按“劳务报酬”或“工资薪金”为其申报个税,故该部分人员存在“有个税、无社保”的合规差异。
(2)实习生/勤工助学人员
我公司接收在校学生实习共计XX人(名单见附件)。该部分人员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身份仍为在校学生,公司支付的实习津贴已依法按“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故该部分人员存在“有个税、无社保”的合规差异。
(3)新入职/离职员工
本月新入职员工XX人,因入职时间晚于当月社保增员截止日期(或正在办理社保增员手续中),导致当月社保尚未缴纳,但工资已发放并申报个税;本月离职员工XX人,离职后社保已停缴,但离职当月工资仍正常发放并申报个税。该部分差异属于时间性差异,后续月份将恢复正常。
(4)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导致的基数差异
我公司部分高管(或低收入)人员,因实际工资高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下限),导致社保缴费基数按上限(或下限)封顶(或保底)缴纳,而个税按实际工资申报。例:李某,实际月工资50000元,当地社保上限为20000元,故社保基数按20000元缴纳,个税按50000元申报。此差异属于合规差异。
(5)劳务派遣人员
我公司有XX名员工为劳务派遣用工(名单见附件)。该部分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我公司仅向其支付劳务报酬并依法申报个税,故未在我公司社保账户中体现。
(6)非全日制用工
我公司有XX名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小时工),我公司已为其申报个税,社保根据规定,由个人自行参保。
(7)部分员工发放了社保补贴
为了留住员工,遵循员工个人意愿,给其发放了社保补贴,申报了工资薪金,但没有计入社保基数。故该部分人员存在有个税、无社保的不合规差异。
三、自查结果
综上所述,我公司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社保缴纳的差异1-6项属于合理情形,第7项是不合理的差异,对于不合理部分,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工作
我公司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用工管理,确保各项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说明。

